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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计委关于规范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补偿结算款追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3    来源:    作者:    点击数: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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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月在首批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启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以来,极大的方便了参合患者补偿结算。但从前期新农合省级结算机构审核情况看,由于多方面原因仍存在需向部分参合住院患者追补补偿款现象,且在经办人员实际操作中存在患者拒听电话、放弃追补或误认为诈骗等情况。为此,现就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补偿结算款追补工作明确如下:

一、自91日起,凡在已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住院患者,需提供患者或其家属实名电话和银行卡(存折)相关信息(含开户行、开户名和帐号);

二、请在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新农合省级定点医院住院患者,在出院后约1个月左右登录“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方网站“业务栏目”中“基层卫生和新农合”栏目查询患者在省级定点医院住院补偿(含追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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