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医保结算清单管理系统项目进行需求调查,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请于2025年3月31日17:30之前报名。
一、需求调查项目:医保结算清单管理系统项目
二、需求调查项目简介:
(一)技术要求:
本系统建设要基于医院现状,本着先进、实用的原则,利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技术和医学信息处理技术,结合现代化的医院管理模式,为医院提供全面的、开放的、高效的、安全的、可持续扩展的系统。
1.标准化和开放性
遵循系统的标准化和开放性,实现信息通讯与共享,规范信息技术标准。采用业务内标准的技术体系和设计方法,使系统具备与各种层次的平台的无关性和兼容性。在使用新技术的同时,充分考虑技术的国际标准化,严格按照国际国内相关标准设计实施。
2.先进和超前性
在实用可靠的前提下,具有扩展性。技术上立足于长远发展,坚持选用开放性系统,使系统和将来的新技术能平滑过渡。采用先进的体系结构和技术发展的主流产品,确保整个系统高效运行。
3.实用性和方便性
系统建设以满足需求为首要目标,采用稳定可靠的成熟技术,保证系统长期安全运行。确保系统应用后能为各级业务和管理节点提供智能化的网络信息环境,以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的效率。
4.安全性和保密性
遵循有关信息安全标准,具有切实可行的安全保护和保密措施,确保数据永久安全。系统应提供多方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安全保密措施,防止各种形式与途径的非法侵入和机密信息的泄露,保证系统中数据的安全。
5.稳定性和可靠性
系统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将成为支撑系统平稳运转的运行平台和开发新业务系统的基础平台。因此系统必须在成本可以接受的条件下,从系统结构、设计方案、设备的选型、厂商的技术服务、维护响应能力以及备件供应能力等方面考虑,使系统故障发生的可能性尽可能少,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可行的应急预案。
6.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
保证系统能在各种操作系统上移植。实现信息标准统一,以便日后的系统维护。需充分考虑在未来若干年内的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并充分考虑系统升级、扩容、扩充和维护的可行性。
(二)项目基本要求:
1、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软件系统需有软件著作权,上线前需提供国家认证的第三方网络安全测评机构提供的安全漏洞扫描报告,软件系统产品及服务必须满足医院同一法人下无用户数量、无院区空间限制,包括医院托管的病区、院区。
2、本项目实施时须确保医院各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满足医院使用过程中功能上的个性化调整,不影响与医院现有第三方系统的正常使用。
3、对全院使用者进行全方位培训直至能熟练使用,并对涉及本项目系统运行维护相关的文档进行无保留移交,医院享有其知识产权。
4、供应商的报价中应包含整个项目建设、与第三方系统间的相关接口费用。
(三)产品总体技术要求:
1.系统在院内部署,所有数据均存储在院内;
2.具备完善应用部署能力,提供应用部署管理平台的界面和部署方案;
3.支持与医院信息系统数据的实时同步,需提供技术方案;
4.支持主流数据库;
5.产品的稳定性要求:系统支持7*24小时不间断运行;
(四)数据标准化要求
1.支持数据集成及整合过程的标准化:实现数据的集成,通过各种数据治理手段,结合标准的医疗术语的标准规范管理,实现数据的标准化、结构化,并实现数据治理过程中的完整性、自洽性、一致性;
2.支持不同数据来源的数据:充分考虑数据源格式的多样性,比如各自不同的数据库格式、文本文件格式、XML格式等,支持结构化数据、半结构化或非结构化数据。
3.支持不同数据生成阶段的数据:由于数据生成的时期、部门、设备、技术、能力等不同,数据存储管理极为分散,支持通过采用一种通用的标准和规范,提供统一的数据接口,支持多样的数据源。
(五)项目建立内容清单目录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医保结算清单管理系统,产品功能要求及系统功能模块见清单。
(六)项目建设总体质量标准及要求
本项目在建设周期内须符合国家最新出台的标准、规范及政策要求。涉及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级乙等、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六级标准中与医保结算清单管理系统相关的功能需达到标准要求。
(七)商务要求
1、服务能力: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自主版权(所有提供的软件均须有软件著作权)的信息网络技术公司,并具有较高的研发、修改和调试能力。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两大评级服务咨询及改造服务建设的开发和实施经验。
(4)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相关的声明和证明文件。
(5)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财务状况,需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其复印件。
(6)供应商应具有完善、优质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资质信誉。
2、服务案例:
(1)供应商应长期致力于上述产品解决方案的研发和实施,应具有三甲综合医院的项目成功案例。
(2)供应商的实施案例中应至少有通过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级乙等或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6级的案例。
3、人员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具有该领域丰富工作经验的项目经理、项目建设团队、项目运维团队和省内各地技术服务等人员,负责项目的启动、计划、建设、实施、联调测试、整体控制等全过程工作,快速地响应和解决问题。人员应相对稳定,专职为本项目服务,未经医院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核心专家,项目人员不能满足项目要求时,医院有权提出人员更换要求,直至医院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相关人员满意。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人员时,需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向医院提出人员变动申请,经医院同意并做好工作交接。
4、培训要求:
供应商应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对本产品涉及的直接及间接使用者进行全方位的培训,直至能熟练操作。
5、后续服务:
供应商须协助医院通过电子病历系统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6级、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级乙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咨询及宣讲培训、对标差距梳理分析、系统改造建设、文审资料准备、现场查验技术支持等。
6、质保及售后服务: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并以最终交付物经医院验收合格(即签订验收文档)为准。
(1)质保期≧3年:从项目完成验收之日起(即验收文档签订之日起)。在质保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实施、培训、维护、集成、系统接口、功能调整等)均包含在系统费用中,质保期以外的一切费用(含实施、培训、维护、集成、系统接口、功能调整等)均应包含在维护费用中,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2)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日常问题故障处理、改正性维护、完善性维护、预防性维护、适应政策性修改、医院管理要求的新需求修改、数据迁移、数据归档、数据备份、软件相关的数据安全、配合业务迁移、配合硬件更换、配合硬件环境升级、现有(新增)医院院内业务系统的集成和外部平台的对接、操作培训、报表新增、数据统计、数据采集、数据上报、质量管理等。
(3)质保期内,供应商保证提供7×24小时(含远程)服务,专属服务。为保证系统日常问题的及时处理,工作日及节假日均需安排专人负责本系统运维工作。出现故障时需立即响应,一般故障半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2小时内排除,若2小时内无法解决,应提供应急措施。
(4)供应商必须指定专门联络人、项目经理、技术经理等负责项目的技术咨询、系统维护的接洽工作。若有人员变动,需提前10日向医院提出人员变动申请,经医院同意并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变动。
(5)如果供应商的产品需进行软件或数据库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医院,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形成完善可行的升级方案及预案后对医院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以保证软件的安全平稳运行。
(6)供应商提供对项目中软件运行情况的现场巡检服务,至少2次/年,并提供巡检报告。
(7)供应商需配合医院完成对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漏洞打补丁的服务,保证服务器、数据库的安全运行,保证数据正确、完整、一致,保证数据不丢失。
(8)质保期后的维护费,供应商在须报价表中注明。
7、本项目实施工期及服务方案
本项目须在自双方签订合同后六个月内完成项目内容整体交付。系统在设计开发过程中,需遵循相关国际国内的行业标准,包括功能规范、数据标准、建设与管理标准,符合医疗业务要求,可按需求方案要求的全部条款对接系统。
(1)项目遵循的政策法规及相关标准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
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
《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2017年版)》
《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规范》;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
《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
(2)在项目的实施管理中,应明确具体的项目目标、工作内容、实施任务、集成接口内容、数据集合整合治理方式、实施注意事项、项目难点以及影响风险因素;应拟定周密的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应明确项目实施人员、岗位职责;应落实应用培训方案(含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
(3)供应商应制定严格的项目质量控制规范和流程,按照制定的规范和流程严格执行。
(4)系统正式运行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测试,含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漏洞扫描等,出具响应测试报告。
(5)供应商应提供全程设计、咨询、建设、运维服务,在项目不同阶段派遣专业咨询服务人员提供相关互联互通测评、电子病历评级业务和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各个层次的技术培训,从项目组织管理、售后服务方面保证为本项目提供长期持续服务支持。
(6)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如果项目组无法胜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医院有权要求供应商调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实施人员,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8、知识产权
(1)医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系统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本项目形成的产品版权归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所有,项目建设知识产权归医院与成交软件方共同所有。
9.保密要求
(1)本项目用于保障实时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转,对系统数据的保密性、安全性、可靠性有较高要求。供应商需确保整个系统的设计、开发、上线、运维必须遵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标准进行。
(2)供应商对本项目中涉及的信息与数据有保密义务、未经医院书面认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也不得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3)技术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后方可上岗工作,并必须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篡改或删除相关信息。因供应商(或其员工)原因引起信息泄露,其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必须签署保密承诺书。
10、其它
所有接口对接费用由供应商负责。硬件在维保期内由供应商负责维护。维保期后的硬件维保费用包含在整体维保费用中且仍由供应商负责。
(八)功能模块
子项目名称 |
科室技术参数、功能、性能等需求(硬件或软件需具体细化) |
拟需求数量 |
结算清单上传 |
1.1生成医保结算清单:支持配置清单数据源,定时批量采集数据,数据经自动处理后,生成医保结算清单,可通过患者列表概览; 1.2自动转码:系统内置医保编码与国临编码映射关系,支持对国临诊断、手术编码自动映射为相应的医保编码; 1.3 支持自定义检索:总览全部生成的清单病例数据。支持按病案号、出院科室、出院时间、结算时间、清单状态等对已生成的清单数据进行快速检索查看,导出列表; 1.4 清单详情:支持查看该病例生成的全部清单数据详情; 1.5 清单对比:支持查看本份清单数据与其病案首页数据及清单原始数据的诊断手术明细数据对比、预分组结果对比等; 1.6 清单数据更新:支持再次拉取首页和费用最新数据,重新生成清单; 1.7 清单打印:支持对整份清单进行打印和PDF格式导出,支持基于给定的若干住院号批量打印或者导出结算清单; 1.8 清单提交:支持提交本份病例清单进入下一步审核/上报业务流程; 1.9 对审核通过的医保结算清单支持按照当地医保平台接口规范进行上报,支持4101A接口,支持以出院时间或给定的若干住院号为条件,批量上报结算清单; 1.10 支持按照住院号、病案号、出院科室检索需上报的病例清单,支持查看结算清单详情; 1.11 支持通过问题预警在上报前概览本批清单数据质量;并进行上报相关操作。支持查看待上报清单具体详情,针对无问题清单,可进行单条或批量上报; 1.12 支持对全院上报成功清单进行条件检索和查看,包括查看医保平台返回的医保结算清单流水号信息等; 1.13 支持对上报后发现需整改的清单进行上报撤回重新上报,支持单条和批量撤回清单; 1.14 支持对全院上报失败的清单进行条件检索和查看,包括平台反馈上报错误原因等; 1.15 针对上报失败清单,可通过重新生成,审核后,再次进行上报; 1.16 支持对接查看医保局端返回的上报清单结果详情; 1.17 支持对接查看医保局端返回的结算清单应传以及已上传数量结果; 1.18 支持对接查看医保局端返回的DRG分组结果反馈:病例分组信息查看; 1.19 支持对接查看医保局端返回的质控结果反馈,包括质控结果、错误等级、分组状态、质控结算清单结果详情信息(如检查数据字段、质控校验结果、错误等级、初始值); 1.20 对全院清单上报情况进行统计,展示不同上报状态下的清单数量;展示各个科室的上报情况排名;对各类上报状态的清单进行下钻分析,辅助医院分析各个科室清单上报情况; 1.21 对科室的上报情况进行统计,展示不同上报状态下的清单数量;展示各个医师负责清单的上报情况排名;对各类上报状态的清单进行下钻分析,辅助医院分析科室下各个医师的清单上报情况; 1.22 支持在病案编码界面直接点击上报单个结算清单。 |
1套 |
结算清单质控 |
2.1 清单质控: 支持对生成的全部医保结算清单详情数据从完整性、合规性、反套高、反套低以及DRG监管规则等方面进行重点校验,提升医院纠错能力,辅助病例正确、合理入组。支持显示本份清单具体的问题数量、问题类型等; 2.2 问题明细定位: 针对清单质控错误明细能够支持定位到清单具体数据; 2.3 问题批注:支持对清单的具体提示进行批注,支持查询本份清单的全部问题批注信息数据; 2.4 清单批注:支持对整份清单数据问题及当时处理方式进行批注; 2.5 清单暂存:支持在线编辑清单部分数据,并进行修改暂存; 2.6 支持清单审核功能配置自定义开关:用户可以自由选择开启或关闭结算清单中某一字段的审核功能; 2.7 支持按照住院号、病案号、出院科室自定义检索需审核的病例清单; 2.8 支持查看结算清单详情,并进行审核操作: 审核通过/不通过,并填写清单审核意见; 2.9 支持对该阶段清单数据进行修改编辑; 2.10 支持进行批量审核:批量审核通过/批量审核不通过,支持导出待审核列表; 2.11 支持按照住院号、病案号、出院科室自定义检索审核通过的病例清单; 2.12 支持按照住院号、病案号、出院科室自定义检索审核未通过的病例清单; 2.13 审核不通过的清单需进入返修环节:支持重新生成清单,经上一轮角色重新提交后再次进入待审核列表;支持导出审核不通过的清单列表; 2.14 对全院清单在各个质控条件质控错误数量进行统计: 支持通过强制/非强制和完整性、合规性等多种质控条件类型进行筛选;支持对统计查询数量结果进行排序;支持下钻到患者清单详情页面查看; 2.15 对全院已批注清单进行列表统计:展示批注问题描述及处理方式等字段; 2.16 支持按质控条件描述、强制类型、启用状态等字段对当前质控规则进行条件的快速检索; 2.17 支持对质控条件的类型、状态进行新增、编辑、删除维护,支持医院规则自定义维护; 2.18 支持质控规则包括但不局限于:医保结算清单接口规范类校验规则、诊断/手术编码重复校验、手术与住院天数不符校验、手术内涵冲突校验、一般不做主诊断校验、医疗资源消耗校验、不能作为主手术校验、不重复使用校验、笼统诊断类检验、笼统手术类校验、联合诊断类校验、联合手术类校验、诊断与手术校验、不能用于医保结算等; 2.19 医保内涵质控:通过实际医疗资源消耗明细校验病例入组合理性,有效避免诊断手术错填、漏填,导致违规入组; 2.20 病案端质控:支持与现有病案系统无缝对接,实现编码员录入页面实时查看清单质控结果,通过清单中的问题预警,辅助编码,在病案端实现对结算清单数据质量保障; 2.21 支持在病案编码界面进行审核,并提示审核发现的各项问题。 |
1套 |
DRG预分组 |
3.1、医保结算清单预分组:自动调用大数据分组服务,对生成的医保结算清单,依据出院诊断及手术操作等信息进行DRG预分组; 3.2、系统支持DRG预分组,并提示预分组结果明细数据,如分组名称、分组编码、权重/分值、预计盈亏、分组倍率等级等结算数据。并展现相关费用结算进度条; 3.3、DRG模拟分组:通过调整本病例的诊断、手术数据,模拟预览病例预分组详情,包括预分组名称、编码、盈亏数据等。并能够通过行拖拽直接调整编码顺序,支持简单和精准模拟分组查询等; 3.4、支持将DRG预分组器嵌入到病案编码系统; 3.5 支持在预结算中适配自贡市DRG付费政策,包括危急重症、基层病组、中医倾斜病组、重点专(学)科倾斜、区域医疗中心倾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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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4.1 支持通过入组预警、问题类型预警等对关键风险问题清单进行定位,快速筛选重点问题清单。 4.2 数据追溯:支持查看整份清单每次修改暂存的数据变化情况,展示操作人、操作IP、操作时间、诊断/手术数据、该时预分组数据、清单问题情况等,显示按照修改时间倒序排列。 4.3 支持通过住院号、出院时间、结算时间、出院科室进行自定义查询。 4.4 支持对清单数据源配置,支持新增、编辑,停用或者启用操作等。 4.5 支持选择数据模块对数据字段进行检索、编辑、删除等操作。 4.6 展示任务名称、调用方法、定时条件等信息,支持通过任务名称、任务状态进行检索,支持增删改查任务;支持定时条件的自定义维护。 4.7 支持新增、删除、修改分组等操作;参数字段包括DRG分组编码、分组名称、权重、差异系数、基准点数、高倍倍数、低倍倍数、高倍费用及低倍费用等。对各版本手术或操作编码字典进行编辑维护。 4.8 支持对各版本的诊断编码字典、清单字典项进行编辑维护。 4.9 支持对结算清单字段配置进行维护,对清单字段的是否必填、隐藏项等进行配置。 4.10 支持维护各版本疾病、手术、病理、损伤中毒的编码分类。 4.11 支持展示各版本疾病、手术、病理、损伤中毒的编码对照情况,支持通过相关字段进行检索。 4.12 支持对清单大类与费用细目支持按照实际需求,自定义配置。 4.13 对审核功能进行配置,支持医院自由配置是否进行清单审核流程。 4.14 支持自主配置待上报的清单字段;支持配置医保平台所需的医院信息,平台上报地址,设置自动上报频率等。 4.15 支持对科室管理、岗位管理、地区管理维护。 4.16 支持系统所有审核、操作留痕、可查,包括审核记录、修改记录等,包括工号、姓名、IP地址、日期、操作类型、编号和备注、导出等操作。 4.17 支持对用户管理、角色管理、菜单管理及参数配置维护。 4.18 支持SpringBoot框架,Vue前端设计,多Modules组合,支持灵活配置。 4.19 具有抽象底层数据模型。 4.20 系统具有良好的安全机制(比如RSA)完成用户的认证、授权和数据保密与数据审计。 4.21 支持PostgreSql数据库,支持主流厂商硬件及操作系统平台,支持国产操作系统。 |
1套 |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需求调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提供证明材料);
8.所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提供承诺函)。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承诺函、报名函、授权书、报价单、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及市场供给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见附件);
2.中小企业承诺函(见附件)(非中小企业则不填);
3.廉洁承诺书+防止利益冲突报备表(见附件);
4.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按生产厂家及各级代理商资质证件和各公司层级授权委托书、产品资质证件的顺序,明确体现证件齐全及各层级授权关系,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彩页、产品使用说明书等,以上资质不涉及不提供;
5.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功能需求及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见附件);
6.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按以上顺序编订成册(一正两副共三份),并在首页编制目录,提交资料未按要求提供,医院有权拒绝签收。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其他
本公告为医院需求调查,非采购行为,请各供应商知悉。
五、报名方式
方式一:报名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备注:若报名截止时间处于非工作日,可先发送电子档至邮箱,纸质档资料顺延至工作日第一天现场递交);
方式二: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出报名资料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2228395321@qq.com后再电话联系通知,在邮寄的情况下未在截止时间内发送电子版视为未报名成功。
需求调查方式:线下需求调查,具体需求调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到达现场签到视为放弃本项目。(参加需求调查的供应商请在医院外自行停车,院区内停车主要为病人及家属提供)
六、联系方式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813-2121029(上班时间:08:00-12:00,14:30-17:30),邮寄地址:自贡市尚义灏一支路42号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1.需求调查封面.doc
2.需求调查-货物类承诺函+报价单.doc
3.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4.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功能需求及商务要求响应情况.doc
5.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廉洁承诺书+防止利益冲突报备表(供应商).doc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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