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站
预约挂号
微信站

您所在的位置: 医院首页  > 医院公告  > 招标采购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国家高级认知中心数字化技术服务进行需求调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2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957
打印
字号:【

  我院拟对国家高级认知中心数字化技术服务进行需求调查,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请于2025年3月28日17:30之前报名。

  一、需求调查项目:国家高级认知中心数字化技术服务

  二、需求调查项目简介:

  (一)拟服务周期:2年

  (二)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1.供应商负责协助院方完成认知中心技术服务。

  2.供应商负责在院方的统一管理下,完成认知中心认知测评、认知训练的技术服务支持,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院方使用供应商的“认知测评康复云平台”,及相关可用于认知、语言及精神心理状态的筛查、评估、康复训练与管理追踪的专业诊疗软件;供应商同时负责“认知测评康复云平台”的代码研发、代码维护、代码更新管理、运营维护、运营维护管理服务。

  (2)向认知中心委派技术指导人员,协助院方对认知障碍相关患者进行认知测评、认知训练、居家训练指导、远程随访等服务;

  (3)协助院方记录、整理及建立认知中心患者的基本档案资料、测评结果、训练进程及相关数据并形成完整的患者诊疗档案;

  (4)按照国家认知中心项目的要求协助院方上报相关诊疗数据,接受上级认知中心及卫健委的管理;

  (5)协助院方开展患者健康宣教、继续教育、随访等工作。

  3.认知中心的技术服务费用的约定

  (1)院方按照以下附件1:明细清单向供应商支付技术服务费。如供应商对现有技术进行升级或者新增新的技术,院方对技术的需求有调整,双方将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收费约定。

  附件1:明细清单

序号

服务项目名称

收费编码

1

宗(Zung)氏焦虑自评量表

311501001-2

2

宗(Zung)氏抑郁自评量表

311501001-3

3

简明心理状况测验(MMSE)

311501001-18

4

短时记忆广度测定

311501001-29

5

再认能力测定感统量表

311501001-32

6

检查空间位置记忆广度测定

311501001-31

7

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

311501001-33

8

认知知觉功能障碍训练

340200038

9

引导式教育训练

340200029

10

文体训练

340200028

11

职业功能训练

340200032

12

认知知觉功能检查

340200012

13

记忆力评定

340200013

14

神经心理测验

311501003-10

15

认知学习能力评定

MAGAZ021

16

认知障碍康复训练

MBFZX003

  (2)报价要求:按照附件1明细清单项目的自费市场收费标准金额报下浮比例。

  (3)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增加收费项目,服务单价则按照下浮比例扣价执行。

  (4)如遇国家政策变化、医保收费发生变化,如收费降低,服务单价则按照下浮比例下调。

  (三)考核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院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院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院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因供应商提供的服务不完善、不规范给院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院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院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4)供应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除另有注明者外,每发生一次均按合同总价的1%进行扣款,造成院方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5)供应商违约次数超过3次,院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需求调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提供证明材料);

  8.所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提供承诺函)。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承诺函、报名函、授权书、报价单、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及市场供给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见附件);

  2.中小企业承诺函(见附件)(非中小企业则不填);

  3.廉洁承诺书+防止利益冲突报备表(见附件);

  4.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按生产厂家及各级代理商资质证件和各公司层级授权委托书、产品资质证件的顺序,明确体现证件齐全及各层级授权关系,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彩页、产品使用说明书等,以上资质不涉及不提供;

  5.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功能需求及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见附件);

  6.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按以上顺序编订成册(一正两副共三份),并在首页编制目录,提交资料未按要求提供,医院有权拒绝签收。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其他

  本公告为医院需求调查,非采购行为,请各供应商知悉。

  五、报名方式

  方式一:报名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报名资料;

  方式二: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出报名资料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546016530@qq.com后再电话联系通知,在邮寄的情况下未在截止时间内发送电子版视为未报名成功。

  需求调查方式:线下需求调查,具体需求调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到达现场签到视为放弃本项目。(参加需求调查的供应商请在医院外自行停车,院区内停车主要为病人及家属提供)

  六、联系方式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邓老师,电话:0813-2121029(上班时间:08:00-12:00,14:30-17:30),邮寄地址:自贡市尚义灏一支路42号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1.需求调查封面.doc
    2.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3.需求调查-服务类承诺函+报价单.doc
    4.廉洁承诺书+防止利益冲突报备表.doc
    5.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功能需求及商务要求响应情况.doc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2025年3月25日

  

热点新闻

    医院概况 |新闻动态 |专家介绍 |患者服务 |科室导航 |医院公告
    急诊电话:0813-2111111
    本部院区:自贡市自流井区尚义灏一支路42号   电话:0813-2100694
    东部院区(在建):自贡市大安区灯城西街1号   电话:0813-2100694
    板仓分院: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工业园区卫里路2号   电话:0813-8253939
    康复分院:自贡市自流井区南湖路916号   电话:0813-8108900
    预约电话:0813-2121048   0813-2121067   投诉电话:0813-2111148   门诊咨询电话:0813-2122165   联系电话:0813-2100694( 院办公室)   0813-2100427(人事科) Copyright ©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备案号:蜀ICP备14003336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016号 
    意见反馈
    扫码反馈建议
    预约挂号
    坐诊时间
    医患互动
    官方微信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