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设备科电动箱货车进行采购,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请于2020年8月25日17:30之前报名。
一、项目相关信息
(一)名称:电动箱货车;
(二)要求:
1.基本要求:
1.1整车载重≥3000斤,爬坡能力45度角(高低速),续航70-85公里;车身油漆:内外双层烤漆,外车身颜色为白色;车门:双开门;环保节能电动车,主要功能为在医院院区内运载货物。
1.2具备在车管所上户的所有资质。
2. 在满足基本要求的情况下,采取质优价廉进行综合比选。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函(模板见附件一)
2. 授权书、承诺函(模板见附件二、三)
3.产品报价单(模板见附件四)
4.产品配置清单(模板见附件五)
5.产品基本情况介绍(模板见附件六)及佐证材料(至少提供三家其他单位同型号产品的发票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6.资质证明文件:按生产厂家及各级代理商资质证件和各公司层级授权委托书、产品资质证件的顺序,明确体现证件齐全及各层级授权关系,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彩页、产品使用说明书等。6.1生产厂家资质及授权;6.2各级代理商资质及授权;6.3产品资质、说明书、彩页等。
7. 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如资质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对代理商的授权书等生产厂家及供应商均需加盖鲜章),按以上顺序编订成册(一正两副共三份),并在首页编制目录,资料的规范性作为比选的依据之一。
三、联系方式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杜老师,电话:0813-2100023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设备科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