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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供应中心消毒隔离制度

发布时间:2014-09-1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1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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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毒供应中心布局应按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去、无菌物品存放区、辅助区严格划分;路线采取强制通过的方式,不准逆行,各区人员不得随意在各区来回穿梭。

2、工作人员着装整洁、换鞋入室,按要求洗手,必要时着防护服、口罩、戴手套、帽子等,严格遵守各区操作原则。

3、严格划分去污区、检查包装及灭菌区,三区标志醒目,非灭菌物品不得与灭菌物品混放,灭菌物品和消毒物品分别存放于无菌物品存放间的货柜或货架上,且标志清楚。

4、分别设置污染、清洁、灭菌物品的发放窗口和通道,不得交叉。回收的污染物品均应经过标准流程后再包装灭菌。

5、下送车和下收车应分开放置、分开使用,每天下收下送完毕回科室后应对车辆进行清洗消毒处理。清洗用具如拖把、盆、桶、抹布等严格按操作区分开专用,不得交叉使用,不得污染环境和工作人员。

6、去污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循标准防护原则和操作流程,被朊毒体、气性坏疽、突发原因不明得传染病污染的一次性诊疗器械应直接焚烧。可复性使用的污染器械、器具、物品应按《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进行处理。接触污染物品后必须洗手。

7、各操作区应安装空气净化或消毒装置,保持空气洁净,消毒供应中心各区域空气菌落数小于且等于5cfu/5min.直径9平方厘米。

8、各操作区及传递窗口每日用空气消毒器紫外线照射或消毒溶液擦拭消毒。

9、质量监测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各项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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