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关于开展2018年见习期满人员考核的
通 知
各科室:
根据《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川人发〔2006〕46号)》等文件中关于见习期满人员转正定级的相关政策规定,我院拟开展2018年见习期满人员的考核工作,并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转正定级。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客观公正和民主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2018年见习期满人员。
三、组织领导:考核由人事科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完成。
四、工作安排:
(一)个人总结
6月20日—6月26日,被考核对象对照《岗位职责说明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卫生部、卫计委关于廉政建设等规定进行自查,全面客观总结本人在见习期内的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的情况,对个人工作进行总结,填写《转正定级审批表》(附件)并交所在科室负责人。
(二)科室考评
6月27日—6月29日,所在科室对见习期满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评价,做出转正的鉴定意见,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同意后,于6月29日前将《转正定级审批表》交人事科。
(三)职能部门综合考评
各职能部门根据见习期满人员基本能力素质、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业务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科研、教学及平时考核等情况做出转正的鉴定意见,详见下表:
职能部门 |
考评内容 |
党委办公室、纪检办公室 |
对考核对象的职业道德、医德医风进行评价。 |
医务科、质量控制科、护理部 |
负责考评医、药、护、技考核对象综合素质、履行岗位职责、执行核心制度、业务技能、参与社会公益事业、质控缺陷考核等情况。 |
科研科 |
负责考评考核对象继教、带教等情况。 |
除医、药、护、技外的人员由所在科室负责考评见习期满人员基本能力素质、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业务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
(四)讨论决定
各职能部门于6月29日前将考评意见反馈人事科,人事科汇总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
(五)发文
经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发文公布考核合格按期转正定级人员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相关科室按照规定,认真履职,按时完成考核工作。
(二)转正定级工作,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相关职能部门应本着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舞弊或借机打击报复,医院将对违反政策规定和原则的人和事给予严肃处理。
人事科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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