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职工外出报告制度
为加强职工外出的管理,增强职工组织纪律观念和责任意识,保障医疗业务的正常进行,按院科两级管理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1、领导班子成员因公或因私离开本市(包括节假日、法定休息日、年休假)按上级有关规定履行报告制度并报行政办公室备案。中层干部外出须向分管领导报告,临床、医技科主任、护士长外出向医务处护理部备案,职能处室负责人外出报行政办公室备案,普通职工外出向科室负责人报告。
2、职工外出进修、开会、学习、会诊、出差、休假等,按本院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3、职工上班时间,离开工作岗位在院内外或市内办事,须说明去向,保证医疗工作安全连续性并征得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公或个人原因及遇特殊情况需外出的,报科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离开。
4、各科室应在排班表上注明人员去向,科室应有全科工作人员的有效通讯录,以便随时联系。
5、职工外出时应告知联系方式,保持手机的畅通。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应妥善保管各项工作资料特别是重要资料(如合同、档案等),防止损坏、遗失和被盗。
6、医务处、护理部、人事科对员工外出进行监督,保证医疗安全,工作正常运行,如遇特殊情况,启动人员紧急替代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