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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疫情应急响应期间临时调整门诊特殊病种购药量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2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一级响应要求,为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尽量减少到人流聚集场所,避免交叉感染,现将我市协议管理门诊特殊病种购药有关问题通如下:
    在疫情应急响应期间,将原协议规定的执业药师调剂门诊特殊病种用药时,应严格按照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量的原则给药,调整为经医生评估,执业药师调剂门诊特殊病种用药时,最多可一次开具90天的用量。延长处方时间的药品在用完前14天(根据处方用法用量以及开药量计算)才能开具下次处方。待疫情应急响应结束后恢复原协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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