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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滩区医保局关于2017年居民医保报销的注意事项和要求
发布时间:2017-01-2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一、     入院及在院时注意事项

1、          认真核对病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等)是否正确。

2、          注意病人在办理入院时在特殊人员的标识:1)、免起付线:如果系统上人员身份标识为低保(限200元起付线的乡镇卫生院和唯一登记注册的社区)、五保和城市三无(所有医疗机构)的,系统是可以自动减免起付线(不再提供资料)。若病人提供得出是低保、五保、三无人员而系统中又未标识的,近2月可以收病人民政证明或近三月领款记录医院留底并发信息于沿滩医保业务群中备案,即可免起付线。3月份后全部由系统自动生成。2)、失独家庭。3)、精准扶贫。(只例了常用的)

3、          提高5%:失独家庭、基药和中药饮片、6种精神病、0-7岁儿童、二档在校学生(以0-18岁)都系统能自动提高。

4、          血液制品50%纳入报销。

5、          院外检查按住院医院标准纳入报销。

6、          严格按照用药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项目范围。特别是用药目录的限制(如乡镇卫生院抗生素、中成药等)。

二、     联网结算医院上交资料和留底资料要求

1、          上交资料:1)、结算票据的医保报销联发票;2)、月汇总报表(病人汇总明细名单);3)、对帐单。要求:1)、每张发票结算人(病人或代办人)必须在发票上签字;一张A4纸粘贴10张医保报销联发票;2)、病人汇总明细名单由医保系统中按月导出并整理盖章,内容包含序号、个人编号、姓名、出院诊断、入院时间、出院时间、医疗总费用、统筹支付、起付金额等。发票编号与病人汇总明细名单序号一致。3、对帐单盖章。

2、          留底资料:出院证、病人或(和代办人)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转诊(转院)单、外伤调查表、证明等资料,按月与病人汇总明细名单编号一致存放,备查。

3、          报送时间:每月10日前报送。尽量在每月3-4号报送。

资料不按要求的,一切后果自负。

三、     异地就医注意事项及要求

1、          发票报销联(社保报销联)原件和医疗费用汇总清单(盖有医院鲜章)、出院证明(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加盖就诊医疗机构鲜章的住院病历资料复印件、转诊手续或异地务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异地住院管理函上就医医院的鲜章、本人或监护人社保卡(身份证、户口薄复印件)、银行卡(折)复印件等。

2、          2017年异地就医住院报销在沿滩区内各乡镇卫生院。现医保系统异地结算暂不能录入,故等待系统完善后通知报帐,若有病人交资料来的,可收集资料留联系电话告之系统可报帐后通知。

3、          异地住院报销在次年3月底前申报。

四、     2017年门诊报销

1、          沿滩区内各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医保系统可直接结算门诊费用的,可以报门诊费用。医院留底报帐资料:门诊发票、副处方、汇总表(明细名单并依次编号)。资料按汇总表编号存放。

2、          因村卫生站不能网络结算,暂停止报帐;等年后医保系统完善后实行联网结算才能报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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