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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滩区医保局关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报销所需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经医保局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居民医保门诊报销存档所需资料要求如下:

一、按自人社发[2016]171号文件门诊统筹报销资料:

1、手工填写《自贡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登记表》。

2、门诊发票、副处方对应与《自贡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登记表》编号一致保存。

以上资料由医院保存备查。

二、根据个别乡镇卫生院反应操作流程中工作量较大,要求病人在发票上签字按拇指印,原则上同意在发票上签字按拇指印,请各定点医疗机构接到通知后书面申请操作程序,同时签定2017年门诊统筹协议书,因报销资料发生的一切问题由医院自行负责。未进行报销登记的资料要求如下:

1、门诊发票(发票病人签字并盖拇指印)、副处方。

2、按月打印医保系统中报销名单并编号(与发票、副处方编号一致)。

以上资料医院保存备查。村卫生室必须手工填写《自贡市居民医保门诊报销登记表》。具体事项以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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