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科关于本院职工下半年度特殊病种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次
接市医保局通知,2016年下半年本院职工门诊特殊病种的申报从即日起开始办理,办理时间即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特病种类详见附件,收集资料的地点:医保科(行政楼1楼车库旁)。 办理特病所需资料: 1、特殊病种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3、1寸近期半身免冠照片1张 4、本人在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及其以上医疗机构的住院病历、相关检查化验报告、诊断意见书或三级医院及其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符合所申办特殊病种条件的病情诊断书、近期门诊病历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病史资料。 备注:以上所提供资料请复印留底,医保中心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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