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系列简报之四十二:规范购销服务行为 多措并举让利于民—我院举行2014年度药品廉洁购销宣讲会
4月24日下午,我院举行了“2014年度药品廉洁购销宣讲会”,特邀请到与我院有药品购销业务往来的30余家医药配送企业代表参加会议。会议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副主任、药学部主任罗雪飞主持,医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李华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
会上,李书记强调了药品廉洁购销的重要性,要求各药品购销单位依法依规在我院从事药品购销工作,特别是在医院指定的时间、地点从事药品购销业务,不得私下与有关医务人员进行业务联系。同时,李书记还要求各购销企业尽最大可能实行药品让利,尽最大可能让利于民,真正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针对基药供应、药品运输问题,罗雪飞主任要求各配送企业严格按照新版GSP的要求,保质保量及时配送我院计划所需的药品,药学部会进行严格考核,对不能按规定及时配送药品的企业取消其配送资格。
会后,我院与参会的30余家医药配送企业签订了《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进一步规范了医药购销行为。医药配送企业代表对医院的举措表示坚决支持,并表示坚决履行合同的义务,愿与医院一起共同营造和谐、规范的购销环境。
我院与医药配送企业签订医药购销廉洁协议,是我院共筑拒腐防变堤坝、共推反腐倡廉大计的积极实践和探索。此举不仅规范了医疗购销双方的业务活动,也从制度上保障了购销双方的廉洁自律行为,从源头上纠正了药品购销不正之风。医药购销廉洁合同的签订是我院加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是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又一次积极的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