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功能要求及技术参数:
1、服务基本情况:
①服务地点: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部(含康复分院)、自贡市传染病医院。
②灭杀种类:害虫种类:老鼠、蟑螂、蚊虫、苍蝇、跳蚤、白蚁等。
2、服务内容及要求:
(1)灭蝇:
①院区每月至少全面消杀4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消杀次数)。每月至少1次检查所有户外潜在滋生地,鉴定害虫程度。在所有发现受害虫影响的地点,采用非化学或“化学重点处理”的方法,使用适合的器械提供即时灭除,同时根据需要可采用“化学方法”进行长效灭蝇处理(所使用的杀虫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有农药许可证及相关MSDS)。
②每周至少1次检查所有室内放置的灭蝇灯等设施,并做好记录。灭蝇灯设有位置标识、检查日期等,并按需要作出清洁或更换。同时我院会根据各部门具体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③每月至少1次检査所有缺乏、不足或所需改进的防治虫害的设施及器具(如安装纱门、加装灭蝇灯等),以确保达到最有效的防治害虫入侵的效果。
④为减小对室内区域造成不必要的污染,故特定的使用药物进行化学处理只在以下原因进行:当检査时,在各科室、仓库、办公室等室内如发现因缺乏防治措施而受到飞虫活动影响的空间,将采用超低容量喷雾器(进行前需经过院方许可方可安排)对室内进行空间喷雾,以控制其中活跃的害虫。所处理的空间应保持密闭最少2小时,确保达到最佳处理结果。
(2)灭蚊:
①院区每月至少全面消杀4次(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消杀次数)。
②每月至少1次检查所有户外潜在滋生地,鉴定害虫程度。在所有发现受害虫影响的地点,采用非化学或“化学重点处理”的方法,使用适合的器械提供即时灭除, 同时根据需要可采用“化学方法”进行长效灭蚊处理。
③每周至少1次检查所有室内放置的灭蚊灯等设施,并做好记录。灭蚊灯设有位置标识、检查日期等,并按需要作出清洁或更换,同时我院会根据各部门具体情况提出合理建议。
④每月至少1次检査所有缺乏、不足或所需改进的防治虫害的设施及器具(如安装纱门、加装灭蚊灯等),以确保达到最有效的防治害虫入侵的效果。
⑤为减小对室内区域造成不必要的污染,故特定的使用药物进行化学处理只在以下原因进行:当检査时,在各科室、仓库、办公室等室内如发现因缺乏防治措施而受到飞虫活动影响的空间,将采用超低容量喷雾器(进行前需经过院方许可方可安排)对室内进行空间喷雾,以控制其中活跃的害虫,所处理的空间应保持密闭最少2小时,确保达到最佳处理结果。
(3)灭鼠:
①每月至少4次,按鼠害情况可增加1-2次/月,未发生盗食、潮湿等情况时,鼠饵必须每月更换一次(2-4月份每月至少2次)。
②在院区内建筑物周边(如车间、仓库、食堂、办公楼等处)安放并固定“鼠盒”,其间隔10-15米,按规定紧贴墙根处放置。所放置的鼠盒均需上锁并必须设有标识和编号,并记录数量且用平面图标示出摆放位置;鼠盒有损坏或更新时需及时做出相应的更新。每周至少1次对所有户外安装的鼠盒进行检査(并做好详细记录), 以确定迅速控制鼠害。
③每月4次对所有室内放置的捕鼠设施进行检查,鉴定鼠害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④每月至少1次对所有缺乏或所需改进的防鼠措施进行检査,以确定是否达到最有效防治鼠害入侵(对易受鼠害的场所如门、窗、下水道、通风孔、外围的洞道等每月进行检査,发现问题时及时提出合理建议并协助修建或加固防鼠设施)。
⑤对鼠密度(每季度一次用粉迹法)每月(按每周检査数据做出趋势分析图)至少监测1次,测试方法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如测试结果超过标准,应主动联系院方相关负责人,并增加对该区域的灭鼠频率,直接再次测量鼠密度符合要求后才能按正常频率进行灭鼠计划。
(4)灭蟑螂:
①每月至少全面消杀4次,在爬虫密集区(如食堂、绿化带等)根据现场情况增加作业次数。每月至少4次对所有潜在栖息地进行检査,从而鉴定虫害程度。在所有发现已受害虫影响之地,采用非化学或化学重点处理方法,使用适合器械提供即时杀灭。
②每月至少2次对所有室内放置的监察粘捕贴进行检查,从而鉴定虫害程度。监察粘捕贴按需作出更换。在所有发现已受虫害影响的地点或虫害活跃高峰季节期,采用非化学或化学处理方法,提供即时杀灭。
③检査建筑物内外,发现美洲大蠊、德国小蠊在下水道或沟渠附近活动时,采用热烟雾器械进行下水道灭爬虫及其它滋生害虫处理。
④当在院区室内发现活跃及严重程度爬虫出没地点,采用背负式喷雾器进行地角线处理,从而达到以最小污染处理受到影响的地点,获取最有效的控制。
(5)灭白蚁:对有白蚁的科室进行消灭处理。
(6)灭跳蚤:对有跳蚤的科室进行消灭处理。
(7)其它虫类的防治及应急处置
①其他虫类根据发生情况随时处理,并提供防治方案 。
②除上述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消杀频次外,还应承担在服务期间遇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消杀和重大活动的除“四害”消杀。
3、考核要求:
①若在接到医院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场,供应商应按200元/次的标准向医院支付违约金,若发生两次,医院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并不支付当季费用。
②若供应商在服务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造成安全事故,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且医院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
③医院在检查验收中如发现有不符质量要求时,医院有权责令供应商限期整改。
④全年整改超过两次,医院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不支付当季费用。
4、药械安全要求:
①供应商应确保使用的药物为合法合规的国家许可的卫生杀虫剂。
②供应商应确保使用的药物不对院方的环境、人员等造成负面影响。
③因供应商使用的药剂而发生环境污染、人体伤害及给院方或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④供应商及其服务人员在药械安全管控方面,必须符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国家标准,:
GB/T 27777—2011 杀鼠剂安全使用准则 抗凝血剂
GB/T 27779—2011 卫生杀虫剂安全使用准则 拟除虫菊酯
GB/T 31712—2015 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环境治理 鼠类
GB/T 31719—2015 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化学防治 蜚蠊
GB/T 31718—2015 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化学防治 蝇类
GB/T 31714—2015 病媒生物化学防治技术指南 空间喷雾
GB/T 31715—2005 病媒生物化学防治技术指南 滞留喷洒
5、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灭四害及其他虫类防治服务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2月30日发布并于2012年4月1日实施的《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蚊虫、蝇类、蜚蠊》4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7770、27771、27772、27773—2011)和《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的通知》(全爱卫发[2014]第3号)以及其他政策文件规定要求,通过自贡市爱卫办组织的监测和评价,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A级及以上。
6、供应商资格要求:经营范围需包含除四害相关资质。
7、其他要求:
①应急服务:医院有临时应急服务需求时,供应商需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前往处理。
②每周每个科室至少进行一次巡查,有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并附巡查记录。
③其他安排:供应商在进行工作安排时,需尊重医院的营业安排。
④其他:每月定期上交月服务科室内容及记录。每月定期上交月总结及计划。每年上交年度总结及下一年计划。提供药品相关登记。
提供医院检查时需要的资料,如不能提供,供应商自行负责相关所有处罚。医院遇到检查时,如国家卫生城市检查、医院三甲复评检查,现场必须符合相关灭四害标准,如遇扣分情况,供应商自行负责相关所有处罚。
二、响应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生产厂家及各级代理商营业执照、生产许可/生产备案、经营许可/经营备案、注册证、各级授权书、中小企业声明函、承诺函、项目承诺函、报价单、廉洁承诺书及防止利益冲突报备表、产品历史成交信息情况等。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17点30,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出报名资料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chenmozg@vip.qq.com后再电话联系通知,在邮寄的情况下未在截止时间内发送电子版视为未报名成功,资料未完整提供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813-2121029(工作时间:08:00-12:00,14:30-17:30),邮寄地址:自贡市尚义灏一支路42号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附件: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202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