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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远程会诊系统项目进行需求调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0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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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拟对远程会诊系统项目进行需求调查,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请于2024年10月12日17:30之前报名。

  一、需求调查项目:远程会诊系统项目

  二、需求调查项目简介:

  (一)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1、要求系统具备实时性、准确性、便捷性、高效性。充分利用先进的通讯技术,实现实时音视频高质量交流,提高多院区会诊、远程会诊、双向转诊、MDT会诊的效率和质量,提高区域医疗的活跃度,保障系统功能的稳定性、数据的准确性,用户使用的便捷性。提供应用的安全解决方案,提供三级等保证书及网络信息安全完整方案,若无三级等保证书则需要提供软件测评报告及网络信息安全完整方案;响应国家信创政策要求,应用尽用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软件或服务器操作系统尽量用最新稳定版本。

  2、项目基本要求:

  ①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软件系统需有软件著作权,上线前需提供国家认证的第三方网络安全测评机构提供的安全漏洞扫描报告,软件系统产品及服务必须满足采购人同一法人下无用户数量、无院区空间限制,包括医院托管的病区、院区。

     ②本项目实施时须确保医院各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满足医院使用过程中功能上的个性化调整,不影响与医院现有第三方系统的正常使用。

    ③对全院使用者进行全方位培训直至能熟练使用,并对涉及本项目系统运行维护相关的文档进行无保留移交,采购人享有其知识产权。

  ④供应商的报价中应包含整个项目建设、与第三方系统间的接口相关费用。

  3、远程会诊系统(基层远程医疗会诊转诊)项目基本功能需求(见下)

子项目名称

技术参数、功能、性能等需求(硬件或软件需具体细化)

名称

需求描述

拟采购数量

单位

远程医疗数据中心

1.远程会诊、双向转诊采用统一远程医疗数据中心数据库管理。服务器及数据、影像存储必须部署并在医院内部。

1

2.具有与医院HIS、EMR、PACS、LIS等业务系统对接能力,能实时自动获取病人基本信息、病历数据、医嘱数据、检验结果、检查报告、DICOM影像等信息。

3.具有与基层卫生院云HIS、云PACS等信息系统对接能力,能实时自动获取病人基本信息、病历数据、医嘱数据、检验结果、检查报告、DICOM影像等信息。

4.具备医联体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注册功能,支持维护各机构的基本信息、科室信息、医护人员信息等组织架构信息。

5.具备远程会诊、转诊患者医疗数据的存储,建立远程医疗数据中心,统一标准、集中存储会诊、转诊患者病历资料和DICOM影像。

6.具备会诊和转诊应用终端实时远程调阅会诊/转诊患者病历数据、医嘱数据、检验结果、检查报告、DICOM影像等信息的功能。

7.具备医联体远程会诊、转诊业务关键数据可视化视图功能。

远程会诊系统

8.具备会诊专家管理能力,按科室分组,为每位专家分配会诊终端登录账号;支持专家电子签名图片管理。

1

9.具备远程会诊、MDT会诊、移动会诊等会诊应用。

10.具备预约会诊、点名会诊模式。

12.具备会诊申请、会诊安排、会诊记录查询、会诊报告调阅等功能。

13.具备会诊信息通知功能,支持与医院短信平台对接,即时通知被邀请参与会诊的专家、会诊申请医生、会诊患者。

14.具备专人对会诊患者资料审核及质控功能,对不符合会诊申请条件、病历资料不全等会诊申请驳回。

15.具备会诊业务数据统计功能,提供会诊申请量统计、专家会诊量统计、按病种会诊量统计等。支持按需定制统计报表。

16.具备DICOM影像云处理技术,通过云计算引擎实时划分影像云计算单元,接收会诊终端即时图像处理操作指令,加载DICOM影像数据和图像运算,并将图像处理结果返回会诊终端显示的功能。

17.具备参与会诊多终端同步病历、检验、医嘱信息交互服务,多终端同屏显示DICOM影像操作和标注处理服务。

18.具备软视频通讯服务,支持创建多人会诊视频和音频通道,支持多组视音频通道并发。

双向转诊系统

19.具备上转诊、下转诊的双向转诊服务。

1

20.具备即时在线创建转诊申请服务,支持转诊患者病历及影像数据授权分享。

21.具备转诊管理中心或接诊分配人员对转诊申请的审核,对符合转诊条件的申请前质控审核后由中心转诊管理人员进行分配;对不符合转诊条件的申请驳回,并反馈质控意见。

22.具备转诊信息通知功能,支持与医院短信平台对接,将分配信息通过短信发送给患者、申请医生、接诊医生等。

23.具备转诊业务数据统计功能,提供转诊申请量统计等。支持按需定制统计报表。

会诊中心专业同屏会诊应用系统

24.具备授权用户登录功能,按用户权限查询相关患者,支持关注收藏患者功能。

1

25.具备会诊患者诊疗数据调阅功能,包括病历资料、医嘱数据、检验结果、检查报告等信息;具有同项检验值多次结果生成趋势图功能,支持异常检验值差异颜色字体显示。

26.具备会诊患者医学影像数据调阅功能,包括CT、MR、CR、DR、DSA、ECT、数字乳腺、数字胃肠等DICOM影像,超声、内镜、病理等非DICOM影像。支持DIOM影像窗宽/窗位调节、移动、缩放、测量、标注等功能,CT影像播放、序列对比、MPR等图像处理功能。

27.具备会诊记录查询功能,查询会诊记录和会诊状态。

28.具备发起和接收会诊请求功能,支持因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会诊中断,再次加入功能。

29.具备同屏交互会诊功能,参与会诊多方同步调阅电子病历、影像检查、检验结果、医嘱等资料,参与会诊多方影像处理交互操作和标注功能同屏显示。

30.具备多方视音频交互功能,多通道视频信号分窗同屏显示,语音同步交流。

31.具备单屏、双屏、三屏会诊展现模式,可单屏聚合显示,可视频窗口和病历窗口两屏分屏显示,可视频窗口、病历窗口和影像窗口三屏分屏显示。

32.具备会诊专家报告编辑功能,会诊报告模板可根据需求定制;支持按专家用户调用专家电子签名图片。

33.具备会诊报告打印输出功能。

移动会诊APP

34.具备HarmonyOS、Android、IOS等系统智能手机、PAD终端APP功能,支持4G/5G、WLAN、WiFi等移动网络,支持VPN虚拟专网。

1

35.具备授权用户登录移动会诊端功能,按用户权限查询相关患者,支持关注收藏患者功能。

36.具备在移动端会诊患者诊疗数据调阅功能,包括病历资料、医嘱数据、检验结果、检查报告等信息;具有同项检验值多次结果生成趋势图功能,支持异常检验值差异颜色字体显示。

37.具备在移动端CT、MR、CR、DR、DSA、ECT、数字乳腺、数字胃肠等DICOM影像显示和图像处理,DICOM影像数据无须下载。超声、内镜、病理等非DICOM影像显示。支持DIOM影像窗宽/窗位调节、移动、缩放等功能。

38.具备移动端病历在线讨论功能,可创建多人的病例讨论群,支持群内患者病历限时授权分项和调阅。

39.具备病历在线讨论群内文字、语音即时通信,多人视音频在线即时交流的融合通讯功能。

40.具备移动端会诊申请功能,填写会诊申请单,分项患者病历资料等。

41.具备移动端受邀会诊专家预诊断功能,专家收到会诊通知后,即可通过APP调阅会诊患者的全部病历资料和医学影像,熟悉患者病情。

42.具备移动端即时医患沟通功能,专家收到会诊通知后,可与申请医生和会诊患者一起在线沟通交流病情,给出会诊意见。

43.具备移动端预约会诊签到功能。

44.具备移动端发起和接收会诊请求功能,支持因网络等故障导致的会诊中断,再次加入功能。

45.具备HarmonyOS、Android、IOS、Windows多系统会诊端同屏交互会诊功能,参与会诊多方同步调阅电子病历、影像检查、检验结果、医嘱等资料,参与会诊多方影像处理交互操作和标注功能同屏显示。

46.具备HarmonyOS、Android、IOS、Windows多系统会诊端多方视音频交互功能,多通道视频信号分窗同屏显示,语音同步交流。

47.具备移动端会诊专家报告编辑功能,支持会诊意见语音录入,可对接第三方语音识别软件,将语音录入转换文字报告。

48.具备移动端会诊意见提交时屏幕数字签名和视频认证功能。

49.具备移动端转诊申请功能,提供上转诊、下转诊申请单创建和提交,可选择转诊医院,转诊患者病历资料分享等。

50.具备移动端转诊申请确认信息反馈,支持开具电子住院单,支持转诊记录查询。

会诊中心会诊硬件

自贡市一会诊中心硬件利旧,或医院自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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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联体基层医院

统一采用移动会诊APP(含转诊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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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配置PC端专业同屏会诊应用软件和会诊端硬件另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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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商务要求:

  1、服务能力: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自主版权(所有提供的软件均须有软件著作权)的信息网络技术公司,并具有较高的研发、修改和调试能力。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丰富的远程会诊、转诊系统产品的开发和实施经验。

  (4)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相关的声明和证明文件。

  (5)供应商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财务状况,需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其复印件。

  (6)供应商应具有完善、优质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资质信誉。

  (7)供应商应提供后续每增加一家基层单位的报价。

  2、服务案例:

  (1)具备大型机构的服务经验和服务时长,在所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大的市场占有率。

  (2)供应商的实施案例中应至少有通过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电子病历6级。

  3、人员要求:供应商应提供具有该领域丰富工作经验的项目经理、项目建设团队、项目运维团队和省内各地技术服务等人员,负责项目的启动、计划、建设、实施、联调测试、整体控制等全过程工作,快速地响应和解决问题。人员应相对稳定,专职为本项目服务,未经院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核心专家,项目人员不能满足项目要求时,院方有权提出人员更换要求,直至院方对成交软件方提供的相关人员满意。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人员时,需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向院方提出人员变动申请,经院方同意并做好工。

  4、培训要求:供应商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对本产品涉及的直接及间接使用者进行全方位的培训,直至能熟练操作。

  5、后续服务:供应商须免费协助院方通过近期目标:电子病历系统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智慧医疗)5级、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甲等、四川省智慧医院三星级、智慧服务3级;中远期目标:电子病历系统系统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智慧医疗)6级、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五级乙等、四川省智慧医院四星级、智慧服务3级,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咨询及宣讲培训、对标差距梳理分析、系统改造建设、文审资料准备、现场查验技术支持等。

  6、质保及售后服务: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并以最终交付物经医院验收合格,即签订验收文档为准。

  (1)质保期:从项目完成验收(验收文档签订之日起)3年为免费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产生的一切费用(含实施、培训、维护、集成、系统接口、功能调整等)均包含在系统费用中,质保期以外的一切费用(含实施、培训、维护、集成、系统接口、功能调整等)均应包含在维护费用中,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2)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日常问题故障处理、改正性维护、完善性维护、预防性维护、适应政策性修改、医院管理要求的新需求修改、数据迁移、数据归档、数据备份、软件相关的数据安全、配合业务迁移、配合硬件更换、配合硬件环境升级、现有(新增)医院院内业务系统的集成和外部平台的对接、操作培训、报表新增、数据统计、数据采集、数据上报、质量管理等。

  (3)质保期内,供应商保证提供7×24小时(含远程)服务,专属服务。为保证系统日常问题的及时处理,工作日及节假日均需安排专人负责本系统运维工作。出现故障时需立即响应,一般故障半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2小时内排除,若2小时内无法解决,应提供应急措施。

  (4)供应商必须指定专门联络人、项目经理、技术经理等负责项目的技术咨询、系统维护的接洽工作。若有人员变动,需提前10日向医院提出人员变动申请,经院方同意并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变动。

  (5)如果供应商的产品需进行软件或数据库升级,供应商应及时通知院方,根据院方实际情况形成完善可行的升级方案及预案后对院方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以保证软件的安全平稳运行。

  (6)供应商提供对项目中软件运行情况的现场巡检服务,至少2次/年,并提供巡检报告。

  (7)供应商需配合院方完成对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漏洞打补丁的服务,保证服务器、数据库的安全运行,保证数据正确、完整、一致,保证数据不丢失。

  (8)质保期后的维护费,供应商在须报价表中注明。

     7、本项目实施工期及服务方案:本项目须在自双方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完成项目内容整体交付。系统在设计开发过程中,需遵循相关国际国内的行业标准,包括功能规范、数据标准、建设与管理标准,符合医疗业务要求。

  (1)项目遵循的政策法规及相关标准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

  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

  《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远程医疗信息系统建设技术指南(2014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WS/T 545—2017《远程医疗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2017年版)》;

  《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规范》;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

  《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

  (2)在项目的实施管理中,应明确具体的项目目标、工作内容、实施任务、集成接口内容、数据集合整合治理方式、实施注意事项、项目难点以及影响风险因素;应拟定周密的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应明确项目实施人员、岗位职责;应落实应用培训方案(含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

  (3)供应商应制定严格的项目质量控制规范和流程,按照制定的规范和流程严格执行。

  (4)系统正式运行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测试,含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漏洞扫描等,出具响应测试报告。

  (5)供应商应提供全程设计、咨询、建设、运维服务,在项目不同阶段派遣专业咨询服务人员提供相关互联互通测评、智慧医院评级业务和技术咨询服务。提供各个层次的技术培训,从项目组织管理、售后服务方面保证为本项目提供长期持续服务支持。

  (6)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如果项目组无法胜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医院有权要求供应商调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实施人员,供应商应无条件接受。

  8、知识产权

  (1)医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系统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本项目形成的产品版权归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所有,项目建设知识产权归院方与成交软件方共同所有。

  9、保密要求

  (1)本项目用于保障实时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转,对系统数据的保密性、安全性、可靠性有较高要求。供应商需确保整个系统的设计、开发、上线、运维必须遵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标准进行。

  (2)供应商对本项目中涉及的信息与数据有保密义务、未经院方书面认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也不得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3)软件方技术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后方可上岗工作,并必须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篡改或删除相关信息。因供应商(或其员工)原因引起信息泄露,其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必须签署保密承诺书。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需求调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提供证明材料);

  8.所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提供承诺函)。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承诺函、报名函、授权书、报价单、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及市场供给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见附件);

  2.中小企业承诺函(见附件)(非中小企业则不填);

  3.廉洁承诺书+防止利益冲突报备表(见附件);

  4.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按生产厂家及各级代理商资质证件和各公司层级授权委托书、产品资质证件的顺序,明确体现证件齐全及各层级授权关系,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彩页、产品使用说明书等,以上资质不涉及不提供;

  5.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功能需求及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见附件);

  6.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按以上顺序编订成册(一正两副共三份),并在首页编制目录,提交资料未按要求提供,医院有权拒绝签收。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其他

  本公告为医院需求调查,非采购行为,请各供应商知悉。

  五、报名方式

  方式一:报名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报名资料(备注:若报名截止时间处于非工作日,可先发送电子档至邮箱,纸质档资料顺延至工作日第一天现场递交)。

  方式二: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出报名资料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chenmozg@vip.qq.com后再电话联系通知,在邮寄的情况下未在截止时间内发送电子版视为未报名成功。

  需求调查方式:线下需求调查,具体需求调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参加需求调查的供应商请在医院外自行停车,院区内停车主要为病人及家属提供)

  六、联系方式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陈老师,电话:0813-2121029(上班时间:08:00-12:00,14:30-17:30),邮寄地址:自贡市尚义灏一支路42号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附件:

    1.需求调查封面.doc
    2.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3.需求调查-货物类承诺函+报价单.doc
    4.廉洁承诺书+防止利益冲突报备表.doc
   5.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功能需求及商务要求响应情况.doc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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