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面包售卖服务进行比选,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请于2023年9月5日17:30之前报名。
一、比选项目:面包售卖服务
二、比选项目简介:
包三:面包售卖服务
(一)拟服务周期:2年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拟定售卖点位:面包店拟设置在儿科楼底楼,约20㎡,给排水、供电需要供应商自行改造。
(四)服务模式:院方监管,供应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发生债权、债务与院方无关。
(五)服务内容:为院本部医院职工、患者及家属、其他社会人员提供365天售卖服务。服务方式包括堂食、线上点餐派送等。
(六)服务要求:
1.场地、设施设备:
(1)院方提供工作场地及部分设备,供应商进场时双方办理移交手续,供应商按照院方服务要求,自行合理安排场地设施。服务期满后,供应商需返还院方提供的原设施设备。服务期间,供应商因营业需要投入的设备、进行装饰所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供应商承担,服务期满院方不做补偿,均在供应商的成本中。
(2)供应商承担营业点位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消防设施的检查更换,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配备相关人员并开展培训:
(1)供应商负责组织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服务人员等,并承担人员的工资、保险、体检等费用。上述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四川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并在院方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健康达标方可上岗。相关体检表须提供给院方审查备案。上述人员应按相关部门要求定期复检,达标后方可上岗。
(2)供应商安排的服务人员,男性员工不得超过60岁、女性员工不得超过55岁。供应商须派驻沟通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现场经理,如果现场经理的能力和水平达不到院方的要求,院方有权要求调整合适的人选。
(3)供应商要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的有关规定。供应商所聘人员在工作期间,如发生伤、病、残、意外事故和其它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全部人员的花名册、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健康证明、疫情防控等手续报院方备案,院方将对本项目的人员工伤保险等情况进行核实。
(5)供应商必须定期对服务人员开展安全规范作业、消防安全、人身安全防范以及院方内部相关制度的教育培训,并督促其认真落实。服务人员应热情服务,不能和职工、病员及家属发生纠纷。
3.安全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餐饮业和集体送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消毒技术规范等行业规范的各项管理规定。。
(2)供应商采购原材料须按照规定获取相关检验合格证书并存档备查。所有的原材料均须按照原材料保存要求进行合理储存。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食材的新鲜和卫生。
(3)供应商应做好自我安全管理工作,要做好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和值班工作,要在重点环节、重点设备(如加工设备等)派专人进行监管,加强防火、防盗、防水、防毒、防触电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有力化解安全风险。
(4)服务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传染病流行扩散、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情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及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4.环境卫生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售卖区域(操作间、堂食区等)卫生整洁,主动接受院方监督。保证餐具及用具按正常程序和有关标准洗刷干净、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保持所有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及时清理、消毒操作设备,每周进行大扫除和消毒,并负责门前三包清扫等。
(2)供应商负责售卖点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须与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公司签订合同,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规范建立交接记录和管理台账。
(3)供应商须落实院方关于“四害”处置相关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做好“四害”防治工作。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配有夜间值班人员,24点前可提供值班人员用餐需求。供应商不得擅自终止营业。
(2)因突发紧急情况,在院内无法制作、提供食品时,有异地经营场所或分支机构提供送餐服务,满足全院工作人员、患者及陪护家属就餐需求,并提供应急方案报院方备案。
(3)供应商应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餐厅管理制度》、《采购的索证制度》、《留样制度》、《设备操作规程》、《服务承诺制度》)等。
(4)供应商须遵守院方有关规定。院方有权监督供应商的依法经营、服务情况。院方有权对供应商的原材料、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等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整改。
6.价格要求:
(1)院方可对售卖点最高价进行监督、限价。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三个类似产品卖场售卖价格交医院备案。
(2)供应商所售商品价格清单必须报送院方备案,涉及价格调整须经院方同意。
(七)费用支付要求:供应商每月月初向医院缴纳上月承包场地、设施设备折旧费等管理费用。
服务期间水、电、气等费用一律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水、电、气费按月按实向院方交纳(当月5日前交纳上月费用)。服务期间所有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均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用工劳资纠纷、工伤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服务期内添置或更换的设备由供应商负责。
(八)满意度考核:院方每月采用定期抽检、随机抽查方式,对定点售卖点进行常规检查、随机抽查,与病员、员工进行访谈调查,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考评。满意度应保持在80%以上;满意率低于80%,限期整改;整改后,下月满意度考核仍低于80%的,院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供应商不得将院方委托事项向第三方转包,供应商因正当原因不再承办本项工作,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院方,并保证新成交供应商的顺利移交。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做为响应采购调研文件的部分;
7.所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承诺函、报名函、授权书、比选情况、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及市场供给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见附件);
2.中小企业承诺函(见附件)(非中小企业则不填);
3.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按生产厂家及各级代理商资质证件和各公司层级授权委托书、产品资质证件的顺序,明确体现证件齐全及各层级授权关系,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彩页、产品使用说明书等,以上资质不涉及不提供。
4.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按以上顺序编订成册(一正两副共三份),并在首页编制目录,资料的规范性作为比选的依据之一。
四、报名方式
方式一:报名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报名资料;
方式二: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出报名资料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546016530@qq.com后再电话联系通知,在邮寄的情况下未在截止时间内发送电子版视为未报名成功。
调研方式:线下调研,具体调研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参加调研的供应商请在医院外自行停车,院区内停车主要为病人及家属提供)
五、联系方式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邓老师,电话:0813-2121029(上班时间:08:00-12:00,14:30-17:30),邮寄地址:自贡市尚义灏一支路42号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