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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面包售卖服务进行比选的公告(第二次)

发布时间:2023-09-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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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对面包售卖服务进行比选,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请于20239月517:30之前报名。

一、比选项目面包售卖服务

二、比选项目简介:

包三:面包售卖服务

(一)拟服务周期:2年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拟定售卖点位:面包店拟设置在儿科楼底楼,约20㎡,给排水、供电需要供应商自行改造。

(四)服务模式:院方监管,供应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发生债权、债务与院方无关。

(五)服务内容:为院本部医院职工、患者及家属、其他社会人员提供365天售卖服务。服务方式包括堂食、线上点餐派送等。

(六)服务要求:

1.场地、设施设备

1)院方提供工作场地及部分设备,供应商进场时双方办理移交手续,供应商按照院方服务要求,自行合理安排场地设施。服务期后,供应商需返还院方提供原设施设备。服务期间,供应商因营业需要投入的设备进行装饰所产生的费用等均由供应商承担,服务期满院方不做补偿,均在供应商的成本中。

2)供应商承担营业点位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消防设施检查更换,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2.配备相关人员并开展培训

1)供应商负责组织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服务人员等,并承担人员工资、保险、体检等费用。上述人员上岗前须取得《四川省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并在院方指定医院进行健康体检,健康达标方可上岗。相关体检表提供给院方审查备案。上述人员应按相关部门要求定期复检,达标后方可上岗。

2)供应商安排的服务人员,男性员工不得超过60岁、女性员工不得超过55岁。供应商须派驻沟通能力强、管理水平高的现场经理,如果现场经理的能力和水平达不到院方的要求,院方有权要求调整合适的人选。

3)供应商要严格执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有关规定。供应商所聘人员在工作期间,如发生伤、病、残、意外事故和其它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4)签订合同后,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全部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健康证明、疫情防控等手续报院方备案,院方将对本项目的人员工伤保险等情况进行核实。

5)供应商必须定期对服务人员开展安全规范作业、消防安全、人身安全防范以及院方内部相关制度教育培训,并督促其认真落实。服务人员热情服务,不能和职工、病员及家属发生纠纷。

3.安全要求

1)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参照《餐饮业和集体送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餐饮消毒技术规范等行业规范的各项管理规定。

2)供应商采购原材料须按照规定获取相关检验合格证书并存档备查。所有原材料均按照原材料保存要求进行合理储存。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食材的新鲜和卫生。

3)供应商应做好自我安全管理工作,要做好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和值班工作,要在重点环节、重点设备(如加工设备等)派专人进行监管,加强防火、防盗、防水、防毒、防触电管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有力化解安全风险。

4)服务期内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传染病流行扩散、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情况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及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4.环境卫生要求

1)供应商应保证售卖区域(操作间、堂食区等)卫生整洁,主动接受院方监督。保证餐具及用具按正常程序和有关标准洗刷干净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保持所有设施、设备清洁卫生,及时清理、消毒操作设备,每周进行大扫除和消毒,并负责门前三包清扫等。

2)供应商负责售卖点餐厨垃圾收集、转运、处理,须与有相关经营资质公司签订合同,相关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须规范建立交接记录和管理台账。

3)供应商须落实院方关于“四害”处置相关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做好“四害”防治工作。

5.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配有夜间值班人员,24点前可提供值班人员用餐需求。供应商不得擅自终止营业。

2)因突发紧急情况,在院内无法制作、提供食品时,有异地经营场所或分支机构提供送餐服务,满足全院工作人员、患者及陪护家属就餐需求,并提供应急方案报院方备案。

3)供应商应建立完整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岗位职责》、《安全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仓库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餐厅管理制度》、《采购的索证制度》、《留样制度》、《设备操作规程》、《服务承诺制度》)等。

4)供应商须遵守院方有关规定。院方有权监督供应商的依法经营、服务情况。院方有权对供应商的原材料、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等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供应商及时整改。

6.价格要求

1)院方可对售卖点最高价进行监督、限价。供应商须提供不少于三个类似产品卖场售卖价格交医院备案。

2)供应商所售商品价格清单必须报送院方备案涉及价格调整须经院方同意。

(七)费用支付要求:供应商每月月初向医院缴纳上月承包场地、设施设备折旧费等管理费用。

服务期间水、电、气等费用一律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水、电、气费按月按实向院方交纳(当月5日前交纳上月费用)。服务期间所有员工的工资、福利、保险均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用工劳资纠纷、工伤事故及其它安全事故均由供应商负责。服务期内添置或更换的设备由供应商负责。

(八)满意度考核:院方每月采用定期抽检、随机抽查方式,对定点售卖点进行常规检查、随机抽查,与病员、员工进行访谈调查,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进行满意度考评。满意度应保持在80%以上;满意率低于80%,限期整改;整改后,下月满意度考核仍低于80%的,院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供应商不得将院方委托事项向第三方转包,供应商因正当原因不再承办本项工作,需提前6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院方,并保证新成交供应商的顺利移交。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的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做为响应采购调研文件的部分

7.所供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承诺函、报名函授权书比选情况、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及市场供给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见附件)

2.中小企业承诺函(见附件)(非中小企业则不填);

3.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等。按生产厂家及各级代理商资质证件和各公司层级授权委托书、产品资质证件的顺序,明确体现证件齐全及各层级授权关系,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彩页、产品使用说明书等以上资质不涉及不提供

    4.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按以上顺序编订成册(一正两副共三份),并在首页编制目录,资料的规范性作为比选的依据之一。

    四、报名方式

    方式一:报名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报名资料;

    方式二: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出报名资料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546016530@qq.com后再电话联系通知,在邮寄的情况下未在截止时间内发送电子版视为未报名成功。

调研方式:线下调研,具体调研时间另行电话通知。(参加调研的供应商请在医院外自行停车,院区内停车主要为病人及家属提供)

、联系方式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老师,电话:0813-2121029(上班时间:08:00-12:00,14:30-17:30),邮寄地址:自贡市尚义灏一支路42号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比选封面.doc1.中小企业声明函.doc6-1比选-服务类承诺函+报价单 -.doc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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