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站
预约挂号
微信站

您所在的位置: 医院首页  > 医院公告  > 招标采购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全国严重创伤救治信息交互联动系统服务项目进行需求调查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6    来源: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作者: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点击数:729
打印
字号:【

    我院拟对全国严重创伤救治信息交互联动系统服务项目进行需求调查,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请于2024年7月19日17:30之前报名。

  一、需求调查项目:全国严重创伤救治信息交互联动系统服务项目

  二、需求调查项目简介:服务年限3年

  (一)基本服务要求:

  1、服务能力:

  (1)软件提供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具有自主版权(所有提供的软件均须有软件著作权)的信息网络技术公司,并具有较高的研发、修改和调试能力。

  (2)软件提供方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布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软件提供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软件提供方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丰富的创伤系统产品的开发和实施经验。

  (4)软件提供方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相关的声明和证明文件。

  (5)软件提供方应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财务状况,需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开标前三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其复印件。

  (6)软件提供方应具有完善、优质的售后服务和良好的资质信誉。

  2、服务案例:

  (1)长期致力于创伤系统解决方案的研发和实施,具有大型综合三甲医院成功实施的案例,且有多院区医院的成功案例。

  3、人员要求:

  软件提供方应提供具有该领域丰富工作经验的项目经理、项目建设团队、项目运维团队和省内各地技术服务等人员,负责项目的启动、计划、建设、实施、联调测试、整体控制等全过程工作,快速地响应和解决问题。人员应相对稳定,专职为本项目服务,未经院方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核心专家,项目人员不能满足项目要求时,院方有权提出人员更换要求,直至院方对成交软件方提供的相关人员满意。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人员时,需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向院方提出人员变动申请,经院方同意并做好工。

  4、培训要求:

  软件提供方制定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对本产品涉及的直接及间接使用者进行全方位的培训,直至能熟练操作。

  5、后续服务:

  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咨询及培训、数据分析、系统运维服务等。

  6、质保及售后服务:

  软件提供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管理体系,并以最终交付物经医院验收合格,即签订验收文档为准。

  (1)服务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日常问题故障处理、改正性维护、完善性维护、预防性维护、适应政策性修改、医院管理要求的新需求修改、数据迁移、数据归档、数据备份、软件相关的数据安全、配合业务迁移、操作培训、报表新增、数据统计、数据采集、数据上报、质量管理等。

  (2)为保证系统日常问题的及时处理,工作日及节假日均需安排专人负责本系统运维工作。出现故障时需立即响应,一般故障半小时内排除,重大故障2小时内排除,若2小时内无法解决,应提供应急措施。

  (3)软件提供方必须指定专门联络人、项目经理、技术经理等负责项目的技术咨询、系统维护的接洽工作。若有人员变动,需提前10日向医院提出人员变动申请,经院方同意并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变动。

  (4)如果软件提供方的产品需进行软件或数据库升级,软件提供方应及时通知院方,根据院方实际情况形成完善可行的升级方案及预案后对院方购买的产品进行升级服务,以保证软件的安全平稳运行。

  (5)软件提供方提供对项目中软件运行情况的现场巡检服务,至少2次/年,并提供巡检报告。

  (6)软件提供方需配合院方完成对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漏洞打补丁的服务,保证服务器、数据库的安全运行,保证数据正确、完整、一致,保证数据不丢失。

  7、本项目实施工期及服务方案。

  本项目须在自双方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完成项目内容整体交付。系统在设计开发过程中,需遵循相关国际国内的行业标准,包括功能规范、数据标准、建设与管理标准,符合医疗业务要求。

  (1)项目遵循的政策法规及相关标准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147号令);

  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

  《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试行)》;

  《医院信息化建设应用技术指引(2017年版)》

  《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规范》;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及其《实施细则》;

  《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

  《医院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方案(2020年版)》;

  (2)在项目的实施管理中,应明确具体的项目目标、工作内容、实施任务、集成接口内容、数据集合整合治理方式、实施注意事项、项目难点以及影响风险因素;应拟定周密的项目实施计划进度;应明确项目实施人员、岗位职责;应落实应用培训方案(含培训计划和培训内容)。

  (3)软件提供方应制定严格的项目质量控制规范和流程,按照制定的规范和流程严格执行。

  (4)系统正式运行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测试,含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漏洞扫描等,出具响应测试报告。

  (5)软件提供方应提供全程设计、咨询、建设、运维服务。

  (6)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如果项目组无法胜任项目建设工作要求,医院有权要求软件提供方调换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实施人员,软件提供方应无条件接受。

  8、知识产权

  (1)医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软件提供方提供的系统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软件提供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9.保密要求

  (1)本项目用于保障实时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转,对系统数据的保密性、安全性、可靠性有较高要求。软件提供方需确保整个系统的设计、开发、上线、运维必须遵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标准进行。

  (2)软件提供方对本项目中涉及的信息与数据有保密义务、未经院方书面认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也不得用于本项目之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3)软件方技术人员需签署保密协议后方可上岗工作,并必须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篡改或删除相关信息。因软件提供方(或其员工)原因引起信息泄露,其则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软件提供方必须签署保密承诺书。

  10项目基本要求:

  (1)软件提供方所提供的所有软件系统需有软件著作权,软件系统产品及服务必须满足采购人同一法人下无用户数量、无院区空间限制,包括医院托管的病区、院区。

  (2)本项目实施时须确保医院各信息系统安全、平稳运行,满足医院使用过程中功能上的个性化调整,不影响与医院现有第三方系统的正常使用。

  (3)对全院使用者进行全方位培训直至能熟练使用,并对涉及本项目系统运行维护相关的文档进行无保留移交,采购人享有其知识产权。

  (4)软件提供方的报价中应包含整个项目建设费用。

  11.全国严重创伤救治信息交互联动系统基本功能需求

  (1)全国严重创伤救治信息交互联动系统“创伤模块”由移动医护端、移动车载端、PC工作站等产品共同组成。医护端使用安卓手持设备,车载端使用安卓手持设备,救护车上医护人员可随时随地将急救患者信息反馈到医院PC工作站;PC工作站最低使用WIN7操作系统,可实施就诊呼叫与转院申请,并查看患者信息,同时具有统计数据功能。可以根据客户需求灵活配置不同的解决方案。

  (2)功能清单

功能清单

系统名称

系统名称

系统名称

 

登录模块

 

登录模块

 

登录模块

 

MPDS症状填写

 

急救信息

 

急救信息管理

 

患者基本信息

 

院前急救病历管理

 

院前急救病历管理

 

 

 

 

身份证扫描

 

院内信息管理

 

院内信息管理

 

时刻详情

 

患者转归管理

医护版

患者转归管理

 

生命体征汇报

 

院内量表测评

 

医生列表

车载端

现场快速评分TI/GCS

 

办理转院

 

患者列表

 

院前急救病历

 

会诊呼叫拨打电话

 

本院医生列表

 

出车去向及费用

 

会诊呼叫短信通知

 

条件搜索

 

呼叫医院模块

 

会诊呼叫历史

 

 

语音录入功能

 

会诊医生签到

 

医院列表

工作站

详细数据查询和导出

 

设置

 

工作报表

 

查看历史事件

 

数据质量报告

 

 

设置与管理模块

 

设置常用语音

 

设置科室信息

 

设置急救小组

 

设置医生信息与权限

 

查看日志

 

修改密码

  (3)功能汇总:

功能汇总:

 

实现院前预警服务

1.支持院前急救团队一键将病人病历信息和救护车位置预警到院内,并询问急诊急救团队是否接收

病人专业评分服务

 

1.支持提供评分工具以辅助院前急救团队快速评估病人状况;评分包括:GCS昏迷指数、TI创伤指数等;

2.支持医护人员实时查看各项得分及评分结果,便于医护人员对病人状况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支持对评分进行修改,交接后则不再允许修改。

电子病历服务

 

1.支持登记病人的病情信息及发病情况,包括:MPDS症状、病情判断、发病时间、发病地点等;支持登记病人全面的院前创伤诊疗信息,包括:主诉、现病史、既往史、生命体征、体格检查、院前诊断、抢救措施等。

数据与报表导出分析服务

 1.支持查看数据概览,统计特定时间段、特定MPDS分类的就诊病人数、转入病人数及转出病人数,同时支持查看变化趋势。支持查看院前院内、MPDS分类统计情况、性别、年龄占比情况统计。

2.支持查看MPDS症状的分类统计,统计特定时间段内的MPDS症状分布,及时了解病人的发病原因。

3.支持查看创伤质控指标(《创伤中心医疗质量控制指标(试行)》),统计本院上周或特定时间段的质控指标,包括:院前急救转运时间、信息预警比例、门(急)诊准备时间、到达门(急)诊至完成全身快速CT的时间、到达门(急)诊至完成胸部X片的时间、到达门(急)诊至完成骨盆X片的时间、到达门(急)诊至完成FAST检查的时间、门急诊输血准备时间、人工气道建立时间、紧急手术术前准备时间、门(急)诊停留时间、严重创伤病人数量、严重创伤病人病死率、严重创伤病人住院时间、严重创伤病人ICU住院时间、创伤病人总数量、创伤病人病死率、接受外院转诊病人比例、转诊治疗的创伤病人比例、创伤评分GCS完成比例、创伤评分TI完成比例、创伤评分ISS完成比例、医院创伤数据上报系统填报完整度、创伤中心质控会议召开情况。

4.支持统计指标与国家创伤医学中心的平均值进行对比,便于管理者评估优于标准或差于标准的指标。

5.支持查看院前数据的统计,统计特定时间内的出车数量、非空车数量和空车数量的值与趋势、患者性别、年龄分布、转运时间变化趋势。

6.支持查看特定周期的基本数据周报,及等级变化趋势,方便及时改进数据质量。同时,支持导出不完整数据名单,及时定位问题进行校正。

7.支持查看详细数据列表,并按照筛选条件对病历数据进行导出,筛选条件包括:病人姓名、性别、病情判断、来院方式、MPDS症状、创建时间、创建医生、病人分类等。

创伤质控数据上报管理服务

1.提供符合国家创伤医学中心质控要求的上报库,以便记录和管理创伤病人数据。

2.支持按照纳排规则,将符合上报要求的创伤病人数据自动纳入到上报库中。

3.支持对待上报的数据进行编辑,保证修改后的内容符合上报要求。编辑时支持查看必填项及质控项。

4.支持查看质控详情,预览个人指标、质控对象和填报情况,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支持提交上报时进行自动核查,拦截数据的错项漏项,并提醒操作人员进行修改,以符合国家质控数据规范要求。

6.支持查看数据的完整度是否符合上报要求。

创伤质控数据上报服务

1.支持单个数据和批量数据的上报。

2.支持查看待上报的数据,以及已上报数据,合理评估填报工作量,做好填报计划。

3.支持按照病人姓名、门/急诊ID、住院ID、填报员等,筛选展示需要的数据。

4.支持与国家创伤医学中心数据对接,确保符合国家创伤医疗数据的标准。

周报短信服务

1.支持为院方管理者每周推送短信周报,方便管理者及时掌握上报情况及数据填写质量。
 2.周报短信内容包括:医院名称、填报周期、填报得分、填报等级,全国排名,省市排名,以及该周期内的创伤数据增量、MPDS填报比例、生命体征填报比例、TI评分填报比例、GCS评分填报比例、ISS评分填报比例、住院ID/门诊ID填报比例、质控数据记录平均填报完整度。
 3.支持灵活管理接收信息的管理者名单,快速添加或移除接收信息的对象。

系统设置服务

1.支持对院内科室信息、医生信息、急救小组、救护车、激活码、呼叫地点等信息的设置及维护。

2.支持账号角色权限的配置。

3.支持查看当前系统版本及版本更新。

4.支持系统的意见与反馈。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5.参加本次需求调查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7.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信用记录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等行为(提供证明材料);

  8.所供的产品及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提供承诺函)。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承诺函、报名函、授权书、报价单、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及市场供给情况、同类采购项目历史成交信息情况(见附件);

  2.中小企业承诺函(见附件)(非中小企业则不填);

  3.廉洁承诺书+防止利益冲突报备表(见附件);

  4.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等。按生产厂家及各级代理商资质证件和各公司层级授权委托书、产品资质证件的顺序,明确体现证件齐全及各层级授权关系,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彩页、产品使用说明书等,以上资质不涉及不提供;

  5.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功能需求及商务要求响应情况(见附件);

  6.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按以上顺序编订成册(一正两副共三份),并在首页编制目录,提交资料未按要求提供,医院有权拒绝签收。资料提交不完整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其他

  本公告为医院需求调查,非采购行为,请各供应商知悉。

  五、报名方式

  方式一:报名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报名资料;

  方式二: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邮寄出报名资料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779750607@qq.com后再电话联系通知,在邮寄的情况下未在截止时间内发送电子版视为未报名成功。

  需求调查方式:线下需求调查,具体需求调查时间另行电话通知。未按通知时间到达现场签到视为放弃本项目。(参加需求调查的供应商请在医院外自行停车,院区内停车主要为病人及家属提供)

  六、联系方式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陶老师,电话:0813-2121029(上班时间:08:00-12:00,14:30-17:30),邮寄地址:自贡市尚义灏一支路42号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附件:

    1.需求调查封面.doc
    2.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3.需求调查-服务类承诺函+报价单.doc
    4.廉洁承诺书+防止利益冲突报备表.doc
5.采购项目技术参数、功能需求及商务要求响应情况.doc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

  2024年7月16日

热点新闻

    医院概况 |新闻动态 |专家介绍 |患者服务 |科室导航 |医院公告
    急诊电话:0813-2111111
    本部院区:自贡市自流井区尚义灏一支路42号   电话:0813-2100694
    在建新院区:自贡市大安区东环路1001号   电话:0813-2100694
    板仓分院: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工业园区卫里路2号   电话:0813-8253939
    康复分院:自贡市自流井区南湖路916号   电话:0813-8108900
    预约电话:0813-2121048   0813-2121067   投诉电话:0813-2111148   门诊咨询电话:0813-2122165   联系电话:0813-2100694( 院办公室)   0813-2100427(人事科) Copyright ©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备案号:蜀ICP备14003336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016号 
    意见反馈
    扫码反馈建议
    预约挂号
    坐诊时间
    医患互动
    官方微信
    微信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