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可视喉镜进行市场调研,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请于2021年6月8日17:30之前报名。
一、项目相关信息
(一)项目名称:可视喉镜
(二)基本要求:可视喉镜摄像系统、一体及分体可视喉镜、智能充电器一套,符合国家医疗器械准入相关标准。
(三)技术参数
1.可视喉镜摄像系统
1.1摄像头:数字CMOS视频传感器,分辨率≥640×480;
1.2无线视频连接:利用IEEE 802.11b标准发射无线网络信号(Wi-Fi),此Wi-Fi信号可被台式电脑、平板电脑和智能手机无线连接,传输距离≥10m,能同时通过本机发送的Wi-Fi连接到至少5个不同的外置设备;
1.3配可充电锂电池:≥2100mA;
1.4独立电池充电器和充电底座, USB连接线长度≥1m;
1.5液晶平板显示器≥2.8英寸,视频分辨率≥432x480;
1.6液晶平板显示器屏幕纵向至少可旋转180度,横向至少可旋转270度,显示图片可以通过180度上下翻转;
1.7应用软件允许屏幕共享,例如Skype、WeChat、QQ等可以发起实时远距离播放插管过程;
1.8具有录制、播放、存储视频等功能;
1.9具有线连接口USB插口,可复制和删除视频功能;
1.10储存格式符合通用电脑使用;
2.一次性可视喉镜
2.1采用特殊医用ABS材料,必须经过严格的耐高温,耐低温,重力实验和坠落实验;
2.2一体及分体式喉镜叶片,角度90°叶片最短端不超过6cm;
2.3喉镜叶片带有引导槽,保证在插入气管导管的过程中向前居中;
2.4喉镜具有LED照明系统、防雾系统、内部温度控制系统;
2.5具有潜望镜光学成像系统,可视角度大于90°;
2.6可视镜芯子可以重复充电使用;
2.7具有保护可视喉镜芯子的智能充电器;
2.8规格型号齐全适合成人大号、小号;儿童、新生儿;经口、经鼻;单腔、双腔插管。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函(模板见附件一)
2.授权书(模板见附件二)
3.产品报价单(模板见附件三)
4.产品配置清单(模板见附件四)
5.产品基本情况介绍(模板见附件五)及佐证材料(至少提供三家其他单位同型号产品的发票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6.承诺函(模板见附件)
7.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中小企业才填写,见附件)
8.资质证明文件:按生产厂家及各级代理商资质证件和各公司层级授权委托书、产品资质证件的顺序,明确体现证件齐全及各层级授权关系,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彩页、产品使用说明书等。8.1生产厂家资质及授权;8.2各级代理商资质及授权;8.3产品资质、说明书、彩页等。
9.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如资质材料中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厂家对代理商的授权书等生产厂家及供应商均需加盖鲜章),按以上顺序编订成册(一正两副共三份),并在首页编制目录,资料的规范性作为比选的依据之一。
三、联系方式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熊老师,电话:0813-2100023
中小企业声明函.doc
附件(1-2).doc
附件(3-5).doc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设备科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