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自贡市传染病医院)
关于接收社会新冠肺炎防控捐赠款物的情况公示(十二)
(2020年4月30日0时至2020年6月18日24时)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自贡市传染病医院)系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由于防控物资紧缺,医院于2020年1月29日向社会发出了接收医用物资的公告。公告发出后,社会各界纷纷踊跃捐款捐物,积极支持我院的疫情防控工作,其善举充分体现了社会大爱和守望相助的精神。2020年4月30日0时至2020年6月18日24时,我院接收社会各界捐赠物资1批,现公示如下:
(一)接收捐赠物资情况
1、接收其他物资捐赠情况表
序号 |
捐赠单位或个人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规格/包装 |
捐赠途径 |
捐赠意向 |
1 |
四川古蔺郎酒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郎牌特曲 |
50瓶 |
|
直接捐赠 |
援鄂医务人员 |
我院承诺,将严格执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卫生计生单位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和《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自贡市传染病院)接受公益事业捐赠管理办法》,所有接收的捐赠款物均按照捐赠意愿执行,及时规范将接收到资金和物资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反馈捐赠人所捐赠款物的去向并予以公示,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