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对眼科视觉功能分析仪进行市场调研,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请于2020年6月10日17:30之前报名。
一、项目相关信息
(一)名称:视觉功能分析仪;
(二)主要功能及参数要求:
1. 设备功能:波前像差测量,自动验光仪验光测量(多区域测量),角膜地形图测量,角膜曲率测量,瞳孔直径测量。
2. 拍摄方式:包括全自动,半自动,手动。
3. 像差技术原理:采用光线跟踪技术。
4. 相差测量:包括全眼相差、晶体相差、角膜相差、高阶相差、低阶像差。
5. 瞳孔测量范围:2-8mm。
6. 具备PSF、MTF、SR函数测量、具备Kappa&Alpha测量。
7. 具备双眼景深测量。
8. 具备晶状体功能失调指数(DLI)。
9. 视觉质量评估形式:模拟白天黑夜;“E”字视标显示;戴镜前后视觉效果比较;分离角膜、晶体相差以及分离高阶、低阶相差;量化的视觉质量评估 屈光测量范围:球镜+15D-15D;柱镜+10D-10D 屈光测量范围精确性:±0.10D屈光测量范围重复性:±0.10D 10、支持批处理所有病人资料,如果后期做软件升级,升级后全部按新程序分析摇杆式操作。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主体资格;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二)供应商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函(模板见附件一)
2.授权书(模板见附件二)
3.产品报价单(模板见附件三)
4.产品配置清单(模板见附件四)
5.产品基本情况介绍(模板见附件五)及佐证材料(至少提供三家其他单位同型号产品的发票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
6.资质证明文件:按生产厂家及各级代理商资质证件和各公司层级授权委托书、产品资质证件的顺序,明确体现证件齐全及各层级授权关系,包括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备案信息、彩页、产品使用说明书等。6.1生产厂家资质及授权;6.2各级代理商资质及授权;6.3产品资质、说明书、彩页等。
7.提交的所有资料须合法、真实、有效、清晰,并加盖鲜章(如资质材料中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厂家对代理商的授权书等生产厂家及供应商均需加盖鲜章),按以上顺序编订成册(一正两副共三份),并在首页编制目录,资料的规范性作为比选的依据之一。
三、联系方式
如有其他疑问,请及时联系,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813-2100023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设备科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