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自贡市放射卫生管理工作,提高我市放射卫生监督管理水平,推动全市放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深入开展,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健康权益,切实做到“依法治院、依法执业”,四川省卫生执法总队于2014年11月6日在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汇东院区学术报告厅举办了自贡市一、四人民医院放射工作人员放射卫生防护知识专项培训。自贡市卫生局卫生执法支队、自贡市一、四人民医院分管领导及主管科室主要负责人,各放射卫生工作人员、管理人员近300人参加了培训。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吴健斌、第四人民医院书记、副院长杜冲分别在会上进行了讲话,两院领导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市放射卫生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分析了目前我市放射防护的严峻形势,并就今后全市放射卫生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分别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卫生监督机构要做好放射卫生的监督工作,严格审查标准,结合重点工作,加大监管力度。医疗机构要做好放射卫生防护管理工作,一是明确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是放射卫生防护的第一责任人;二是重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与审查工作;三是加强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的管理,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增强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放射工作人员自我防范意识,做到人人知法、懂法、守法,有效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身体健康;四是开展放射诊疗工作中安全防护与质量控制;五是积极做好《放射诊疗许可证》申办、校验和变更工作。
培训由四川省卫生执法总队王琼支队长等两位专家分别讲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工作许可证》、《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放射工作人员证》和放射卫生法规标准新进展等。会后,参加培训的人员分两批次进行了现场考试,强化了培训效果。
通过本次培训,临床医务人员学到了知识,提升了对患者的保护意识,也提高了医务人员的自我防护意识;职能部门开拓了思路,为今后落实监督管理职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本次培训,我院向“依法治院、依法执业”又迈出了一大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