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医院“以病人为中心,服务为核心”的服务理念,不断改进病人方便就医体验,医院对特困家庭救助户、特困群体中的残疾人、省部级劳动模范、重点优抚对象(军人)、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等五类人群,在进行医保出院结算后进行单独特别优抚补助。以前为领补助,病人及家属需多次往返各科室手工核算,办理相关补助手续。继2017年4月份物价部门纳入医疗保险科后,医保科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卫计委相关优惠政策进行逐条研究,与信息系统工程师沟通及讲解相关政策,制定窗口一站式补助方案及流程,经由医保审核系统对以上五类人群的个人自付部分相关优惠金额及优惠比例录入系统,后期完善相关报表。2017年5月通过相关测试。
优惠信息及相关报表将于2017年6月初正式启用,此后,以上五类人群享受医院优惠不再进行手工优惠,病人出院进行医保结算时出示相关优惠证件,结算系统自动进行优惠补助,真正做到一站式服务,使其切实感受到医院对病人的各种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