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以来,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我院以整治大处方为突破口,每月对不规范处方、“大处方”、不合理用药处方进行不定期抽查监督,对开大处方、不合理用药、滥用检查、群众意见大的给予调离临床岗位、吊销处方权等处理。
医生开“大处方”是老百姓所深恶痛绝的,也是近年卫生部门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重点整顿内容之一。我院召开了2014年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将重点加强对门诊病历书写质量及处方点评工作,质控办、药学部将联合门诊办公室不定期进行考核,并兑现奖惩。一是从保护病人利益出发,通过建立相关检查监督管理制度,加大对“大处方”的整治力度。二是严格实施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处方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对医师使用处方权及对药师的处方审查权作出明确规定,对于医生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等都有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处方的使用,加强了处方权的监督,对于“大处方”也起到了良好的限制作用。三是根据我国《精神卫生法》,非专科医生不得违规首诊诊断“抑郁障碍”等精神障碍的诊断,需请临床心理科精神卫生专业医师会诊确定或转诊。四是规范非专科医生精神障碍药物的开方。在有专科医院或专科医生诊断前提下,非专科医生可短期内开具治疗精神障碍药物,但需有相关知情同意、并书写完善门诊病历,同时要警惕病人用药不良反应。严禁非专科医师以专科名义开具专科用药。
与此同时,我院启动了对医生处方合理性的研究,摸索群体行为特征,研究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匹配性、处方平均费用、用药数量、用药种类习惯以及医院间差异,以便指导和监管临床合理用药,严把医院药品“出口关”。并不断健全医生用药技术规范,加强对医生用药的培训和监督,规范医生处方行为,严肃查办开单提成行为,将科室和医生合理用药作为考评的重要依据和医生晋升职级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