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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动态】我院率先落实并实施医疗救助再救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2-02-10    来源:    作者:供稿:谢彧    点击数: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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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贡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自贡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细则》的通知(自医保发〔2021〕5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工作,我院为保障困难群众享受医疗保障权益,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向各区县医保局沟通、协调、对接,院内多部门、多人员配合,开展医疗救助再救助“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并于1月21日成功联网结算,同时也是自贡市首家落实该政策的医疗机构,当日已有各区县多名患者在第一时间享受政府的惠民政策。

   72岁的舒大爷是本次政策的受益患者之一。在此次就医过程中舒大爷住院产生的费用,通过“基本医疗报销”22555.57元、“大病报销”11589.95元、“医疗救助”8000元后,另外通过“医疗救助再救助”报销了2358.11元。

   此次救助政策主要的受益人群包括农村低收入人口(具体包括民政部门认定的农村特困人员、农村低保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城市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参照农村特困人员和农村低保对象执行),以及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居民医保”)个人。在倾斜救助(医疗再救助)机制的建立下,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保障后,对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仍超过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部分,给予倾斜救(医疗再救助),救助比例为50%,救助限额为5000元/年。

    通过政策的落实,医院提升了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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