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纪委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精神,切实加强行风建设,规范药品、器械、医用耗材购销行为,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4月22日下午,我院邀请与医院有业务往来的100余家企业的负责人及营销人员,与医院共同签署《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用责任和制度规范双方的行为。
在本次廉洁合同签订仪式上,医院副院长张新高强调,用廉洁合同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购销行为,是对群众负责,对医务工作者负责,对商家负责的必要措施,是维护医院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合同对医院和医学装备供应商双方在采购供销方面的责、权、利等做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购销双方按照《合同法》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二是医院严禁接受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三是药品供应商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医院指定科室或者办公室联系商谈,不得借故到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四是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供应商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是药品供应商如违反以上条款,经核实,院方给予警告后而又拒不整改的,医院有权终止购销合同,上报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六是医院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医院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政制度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此次会议是我院坚决抵制医疗器械、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实现廉洁从业的具体体现,为营造良好的廉洁医疗服务氛围而做出的有效措施。通过强化“外力”监管、“内力”约束,维持廉洁购销环境,有效的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与会企业代表及医院职工纷纷表示,坚决支持医院的该项工作,一定按照正规程序、正规手续、合理价格、公平竞标来完成购销合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纪委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精神,切实加强行风建设,规范药品、器械、医用耗材购销行为,防止违法、违纪现象发生,4月22日下午,我院邀请与医院有业务往来的100余家企业的负责人及营销人员,与医院共同签署《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用责任和制度规范双方的行为。
在本次廉洁合同签订仪式上,医院副院长张新高强调,用廉洁合同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购销行为,是对群众负责,对医务工作者负责,对商家负责的必要措施,是维护医院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合同对医院和医学装备供应商双方在采购供销方面的责、权、利等做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购销双方按照《合同法》及医药产品购销合同约定购销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医药产品,严格执行医药产品购销合同验收、入库制度,对采购医药产品及发票进行查验,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合同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二是医院严禁接受供应商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不得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挂钩。三是药品供应商洽谈业务,必须在工作时间到医院指定科室或者办公室联系商谈,不得借故到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家中访谈或向介绍人提供任何好处费;四是严禁医院工作人员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供应商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医药产品用量信息,或为乙方统计提供便利;五是药品供应商如违反以上条款,经核实,院方给予警告后而又拒不整改的,医院有权终止购销合同,上报四川省卫生计生委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六是医院工作人员如违反以上条款的,医院将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廉政制度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的,由执法部门予以处理。
此次会议是我院坚决抵制医疗器械、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实现廉洁从业的具体体现,为营造良好的廉洁医疗服务氛围而做出的有效措施。通过强化“外力”监管、“内力”约束,维持廉洁购销环境,有效的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与会企业代表及医院职工纷纷表示,坚决支持医院的该项工作,一定按照正规程序、正规手续、合理价格、公平竞标来完成购销合作。
廉洁购销合同签订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