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医院首页  > 健康管理中心  > 科室动态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体检须知

发布时间:2014-11-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1870
打印
字号:【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健康体检须知

1、确定体检项目套餐后,凭身份证登录领取体检指引单。

2、体检前请核对本人信息及各种检查项目申请单是否齐全,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体检资料。

3、请自觉遵守体检秩序,尽量按导检人员指导进行,原则上先做受检者少的项目和需空腹的项目,如有疑问可向导检人员咨询。

4、体检前一天避免过度劳累,保持充足睡眠,饮食以正常、清淡为主,忌酒,限高脂肪、高蛋白、高糖、高盐食物,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5、体检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以便抽血和做消化系统彩超。

6、采血时间930以前(太晚会因内分泌激素的影响,使化验值失真)。

7、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慢性疾病患者,不要贸然停药(如高血压应进行常规服药,以便于体检医生对目前的降压方案进行评价,糖尿病或其它慢性病患者,应在采血后及时服药,不可因体检耽误常规治疗)。

8、受检者衣着以宽松、方便穿戴为宜,需做放射检查时应将随身的金属或硬物取下自行保管。

9、需空腹检查的项目:采血、肝胆胰脾彩超。

10、需膀胱充盈的项目:男性前列腺彩超、女性妇科彩超。

11、妇科检查仅限于已婚或有性生活者,若未婚有性生活史者要求做妇科检查必须由当事人签字确认。

12、女士月经期间,请勿进行妇科、宫颈细胞学和尿液检查,待经期结束后3-5天再进行补检。

13、怀孕或可能已经怀孕者,请预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放射线及妇科检查。孕前检查或计划怀孕者禁止做放射线检查。

14、受检者进行各项检查时,请配合医生务必按预定项目逐科、逐项检查,不要漏检,以免影响最后的健康总检。

15、体检结束后请您将体检单交回发放处。

16体检地点:一医院门诊部体检中心(门诊楼电梯上五楼)

17、休息处提供免费简易早餐,各楼层均设有卫生间。

18、一次健康体检未发现异常并不代表完全没有潜在疾病,若出现疾病症状,应及时就医;如有发烧、腹泻等急性疾病,应先就诊、体检另行安排。

团体约检:

1、团检单位联系人请按体检中心模板要求,提供体检人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女性若做妇检请将未婚者注明)。

2、团检单位工作人员协助将《健康体检须知》通知体检人员,并协助组织安排体检人员按约定的日期和人数前来体检。

3、团检单位的体检人员需另行增加检查项目时,请联系人与我中心联系人确定后增加,并协商付款方式,否则您只能缴纳现金后再进行相关加项的体检。

4、体检结果异常须及时告知者,请联系人配合我中心及时通知受检者本人复查或进一步就诊。

5、全部人员体检结束后两周内,请联系人与我中心联系人联系结算体检费用事宜。

6、我中心可为团检单位在体检结束后一月内安排上门的免费健康咨询或讲座。

           

医院概况 |新闻动态 |专家介绍 |患者服务 |科室导航 |医院公告
急诊电话:0813-2111111
本部院区:自贡市自流井区尚义灏一支路42号   电话:0813-2100694
在建新院区:自贡市大安区东环路1001号   电话:0813-2100694
板仓分院: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工业园区卫里路2号   电话:0813-8253939
康复分院:自贡市自流井区南湖路916号   电话:0813-8108900
预约电话:0813-2121048   0813-2121067   投诉电话:0813-2111148   门诊咨询电话:0813-2122165   联系电话:0813-2100694( 院办公室)   0813-2100427(人事科) Copyright ©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备案号:蜀ICP备14003336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