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共自贡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实施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出台了《廉政谈话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切实增强“两个责任”的意识,坚持监督原则、沟通原则、抓早抓小原则、教育关怀原则,通过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日常教育监管,强化廉政勤政的意识。《意见》明确了廉政谈话的组织领导、分类、谈话对象、以及谈话内容和要求,并建立廉政谈话工作专项档案和台账,将廉政谈话工作的实施情况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
《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性,为我院科学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通过党员干部信息沟通,形成合力,增强效果,有效防范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