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升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增强防范和抵御安全风险能力,四川省公安厅发布近年来侦办的5起危害国家安全典型案例,供警醒学习。
典型案例1
张某非法出版图书传播有害信息案
2020年2月以来,张某为吸引网民关注,以所谓“爆料”为名,多次在境外社交平台发布大量炒作、编造、污蔑类虚假信息517条。南充市公安机关在张某住所查获并收缴由张某著、境外某出版社出版的图书6本,经新闻出版部门鉴定为非法出版物。2020年3月,南充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同年5月,将张某抓获归案并依法刑事拘留。2021年9月,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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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出版物是非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出版物,以及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出版物。
典型案例2
林某散布涉政有害信息案
2018年9月,巴中公安机关工作发现,辖区网民林某频繁在微信朋友圈转载发帖,散布涉政谣言和有害信息,带来极其恶劣的负面影响。巴中公安机关通过缜密侦察,发现林某通过非法途径收藏涉政有害音视频信息1000余条,发现其参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和诈骗社保基金。2018年10月,巴中公安机关成功抓获林某等人,在林某家中查获邪教刊物15本、光碟10张,扣押其用于收藏和转发涉政相关音视频资料电脑3台、手机2部,收缴伪造用工合同、户口簿、身份证等社保资料1000余份、现金36万元,捣毁以林某为首的社保基金诈骗团伙。2019年2月,林某等7人被依法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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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谣言不仅“惑众”,更会“祸国”。国内外敌对势力有意制造和传播政治谣言,目的就是挑拨离间,破坏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对此,我们必须保持高度警惕。
典型案例3
李某间谍案
2021年10月以来,眉山籍人员李某通过QQ寻找“捞偏门”挣快钱的方法,被境外情报人员策反,为对方拍摄我国某港军事基地及军舰视频、照片(经国家权威部门鉴定为6件机密级、3件秘密级),前后获取非法收入14万元。2022年2月,眉山市公安机关成功侦破该案,对李某依法刑事打击,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有效遏制境外敌对势力渗透策反窃密的猖獗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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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间谍行为是指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典型案例4
唐某传播暴力恐怖视频案
2022年6月27日,唐某在位于达州市达川区的家中使用手机登录微信,为寻求刺激,在微信群中发布一段时长18秒的暴力恐怖视频,致使该视频在9个微信群中传播。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唐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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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网民因猎奇心理,浏览境外涉恐网站并偷偷下载一些“血腥”“暴力”“恐怖”的音频、视频,认为自己持有这些音视频并不传播出去就不算违法,虽未涉及传播,但是情节严重的,同样要负法律责任。
典型案例5
某单位数据泄露案
2022年,凉山州某单位将本应储存在单位内部信息系统的数据,违规提供给第三方公司,因第三方公司服务器被入侵导致数据泄露,且该单位存在诸多不履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义务问题。凉山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单位处以警告并罚款100万元,对直接责任人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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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安全关乎国家安全,小到用户被画像“杀熟”,大到国家重大项目被精准分析,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应落实网络安全义务,共同筑牢数据安全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