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医院首页  > 计划财务科  > 科室动态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发布时间:2015-12-3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503
打印
字号:【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3%)至百分之四十五(45%)。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
 级数  应纳税所得额(含税)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说明:1、本表含税级距中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月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金(五险一金) - 起征点3500元(外籍4800元)的余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二、年终奖所得

  年终奖所得,将年终奖金额除以12个月,以每月平均收入金额来确定税率和速度扣除数,年终奖所得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的税率表相同,只是他们的计算方式不同。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级数              平均每月收入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3,505

  说明:1、本表平均每月收入为年终奖所得金额除以12个月后的平均值。

        2、税率表与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相同。


医院概况 |新闻动态 |专家介绍 |患者服务 |科室导航 |医院公告
急诊电话:0813-2111111
本部院区:自贡市自流井区尚义灏一支路42号   电话:0813-2100694
东部院区(在建):自贡市大安区灯城西街1号   电话:0813-2100694
板仓分院:自贡市高新区板仓工业园区卫里路2号   电话:0813-8253939
康复分院:自贡市自流井区南湖路916号   电话:0813-8108900
预约电话:0813-2121048   0813-2121067   投诉电话:0813-2111148   门诊咨询电话:0813-2122165   联系电话:0813-2100694( 院办公室)   0813-2100427(人事科) Copyright ©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版权所有All Rights Reserved.   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   备案号:蜀ICP备14003336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川公网安备510300020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