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人社函【2014】113号,将《自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修改为:“新生儿及婴儿从出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2014年1月起执行。
自人社函【2014】113号,将《自贡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修改为:“新生儿及婴儿从出生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的,从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自2014年1月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