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结方式
2015年度住院在院病人由市医保局统一系统操作年结清算,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不再单独进行年结。
二、年结时间
2015年12月31日22:00-24:00市医保局统一进行年结清算。
三、要求及注意事项
1、医保年度结算是医保局内部管理需要的业务操作,由医保管理信息系统自动完成,各定点医疗机构不需做相应任何业务处理。
2、各定点医疗机构在病人出院时打印费用结算单(含2015年年结费用)。
3、在年终结算后,2015年度的费用将自动锁定,不能再进行补传和撤销。
4、严禁各定点医疗机构将在院病人强制办理出院结算和提前记费、多计费等违规操作。
5、年结期间除2015年12月31日22:00-24:00期间市医保局停机年结外,均不停止医保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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