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妊娠24-28周):
1、试验前连续3d正常体力活动、正常饮食,即每日进食碳水化合物不少于150g
2、进行OGTT前一天,晚餐后禁食8h-l4h至次日晨(最迟不超过上午9时)
3、检查期间禁食、静坐、禁烟
4、检查方法:先测定空腹血糖,然后口服75g葡萄糖(溶于300mL水中,5分钟内服完),再分别测定服糖后1小时、 2小时的静脉血糖(从饮用糖水第一口开始计算时间)。
5、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空腹血糖:5.1mmol/L;服糖后1小时血糖:10.0mmol/L;服糖后2小时血糖:8.5mmol/L。
6、任何一点血糖值达到或超过上述标准即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