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仁济医学中心
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制度
一、党费的收缴标准:
1、中心党员应按党章规定按时、足额向党组织交缴党费。 缴交基数按人力资源处核定的工资标准,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2%。
2、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1%交纳党费。
3、中心党费的50%上缴市委组织部,50%自留。
二、党费的使用范围
严格按党章规定使用党费。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二、党费的管理:
1、中心严格按上级规定,建立并严格执行党费管理制度,党费设立专帐,钱帐分开,专款专用。
2、各支部及时上缴党费,党办开具《党费收据》一式两份,党办一份,支部一份,《并附党费收缴清单》,及时登记每一党员党费交纳情况。
3、党费的使用应坚持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4、清明节纪念烈士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七一纪念党的生日和过有意义的组织生活、春节党员座谈等活动,中心固定支取活动费到在岗各支部。每年春节前支出例行的党务工作总结会费用。另困难党员、专家党员生病住院,中心党委视情况给予慰问费50-200元。
5、按上级规定,离退休各支部上缴党费时即下拨1/2作为支部活动费。为便于离退休支部的通讯联络,另每月从自留党费中支出50元作为通讯联络费。
党 办
二○○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