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板仓门诊驾驶证体检流程(试行)
1.常规机动车驾驶证体检
请体检人员到板仓门诊大厅服务台咨询 → 缴费 → 门诊二楼办公室完善相关体检 → 医生审核签名 → 返回板仓门诊办公室审核、盖章结束体检。
2.单眼视力障碍驾驶证体检(请眼科门诊的凭挂号单接待,部分从板仓门诊来的有通知单)
请体检人员到本部门诊挂眼科普通号到四楼 → 申请完善优眼视力+优眼水平视野测定(单独收费项目)→ 符合标准 → 到板仓门诊大厅服务台缴费 → 板仓门诊办公室完善相关体检 → 医生审核签名 → 返回板仓门诊办公室审核,盖章结束体检。
3.部分上肢残疾驾驶证体检
请到板仓门诊办公室初步审核 → 指定专科进行肢体功能肌力测定(单独收费项目)
(1)符合条件 → 缴费完善体检 → 医生审核签名 → 返回办公室审核、盖章结束体检。
(2)不符合条件需进一步鉴定的 → 板仓门诊办公室开具通知单 → 本部门诊二楼办公室指定骨科医生完善相关鉴定(单独收费项目)、盖章→ 符合标准→返回板仓门诊大厅服务台缴费 → 板仓门诊办公室完善相关体检 → 医生审核签名 → 返回办公室审核、盖章结束体检。
咨询电话:板仓门诊办公室8253477、板仓门诊服务台8253939(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待体检)
附件:1.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2.单眼视力障碍、部分上肢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身体条件规定
附件1: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身体条件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公安部令第139号)规定,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当符合下列身体条件:
1、身高: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5厘米以上。申请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身高为150厘米以上;
2、视力: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申请其他准驾车型的,两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4.9以上。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3、辨色力:无红绿色盲;
4、听力:两耳分别距音叉50厘米能辨别声源方向。有听力障碍但佩戴助听设备能够达到以上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左手有三指健全,且双手手掌完整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6、下肢:双下肢健全且运动功能正常,不等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但左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的,可以申请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7、躯干、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8、右下肢、双下肢缺失或者丧失运动功能但能够自主坐立,且上肢符合第5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一只手掌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且下肢符合第6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附件2:
单眼视力障碍、部分上肢残疾人驾驶机动车身体条件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对单眼视力障碍、部分上肢残疾(包括三、四、五、六条规定的情形)的残疾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进行身体条件检查。
二、单眼视力障碍,优眼裸眼视力或者矫正视力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且经视野检查水平视野达到150度的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三、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左手徒手握力≥4级),可以申请所有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四、双手手掌完整,每只手至少有拇指及其他三指除末节外完整健全,肢体和残留手指运动功能正常(左手徒手握力≥4级),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五、双手手掌完整,左手有任意三指健全,肢体和手肢运动功能正常(左手徒手握力≥4级),可以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六、一只手掌缺失(包括手掌部的八块腕骨缺失),另一只手拇指健全,其他手指有两指健全,残留上肢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优势手徒手握力≥4级;且下肢符合《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139号)第十二条第二项第6条规定的,可以申请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七、其他身体条件应符合《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139号)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