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科住院医保报账相关事项
发布时间:2015-10-08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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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实施分级诊疗后,对于儿科患儿住院医保报账相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我院儿科患儿住院费用(可报销部分)报销比例公示: 1、我市居民医保:起付线:400元;报销比例:55%。 2、我市新农合医保: 1)0~7岁患儿: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0%; 2)7岁以上患儿:起付线:800元,报销比例:60%。 二、我市6岁及以下儿科患儿住院时,暂时不受分级诊疗限制,可自由选择医院就诊。6岁以上患儿在三级医院住院治疗后,报账时需开具急诊病情证明。 三、自2015年10月01日起,省内新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将在我院启动执行。我院系省内新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自本月01日起正式进行该项工作。有关事宜如下: 1、新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范围 凡是在省内其他地市参加了新农合保险,于2015年10月1日起在我院住院的病人,符合参保地报账要求及转诊条件的均可在我院进行即时结算,及时享受参保地新合医保待遇。 2、新合异地就医及时结算的报账手续 ①异地新合入院登记:新合证、身份证或户口薄、入院证、除特殊情况外需持转诊手续(与自贡市新合双向转诊要求一致)或同一疾病7天内再次住院的出院证明(癌症病人放化疗除外)。 ②异地新合出院结算:出院证明、身份审核表、新合证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急诊证明。 入出院流程与我院其他新合住院病人一致。 3、新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报账政策 省内新合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的住院病人享受参保地待遇,由于各地的新合政策均不不一致,且未向医院提供各地区新合政策,故若需了解相关报销政策,请自行询问当地经办机构。 4、具体要求及流程,如有需要,详情请咨询我院医保中心或病员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13-2113351。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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