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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坚持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3-07-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关于继续坚持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从严治党的方针,严把“入口关”,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确保新党员质量,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建立发展党员公示制度的意见》(川组发[2000]4号),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在原四所学校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的基础上,继续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公示制。现就实行发展党员工作公示制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重要意义

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的重要环节,是贯彻落实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措施。近几年,我院发展党员工作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要求,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度,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使新党员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为推进全院三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然存在考察不力、把关不严、“人情”发展、“关系”发展等问题,影响了新党员质量。产生这些问题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是发展党员工作中传统的考察发展对象的方法与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不相适应,对发展对象的考察范围过窄,透明度不高;对各党总支、党支部是否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监督不够。因此,必须进一步改进对发展对象的考察方法,进一步强化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增强透明度,继续坚持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通过这一制度,有效地克服和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真正落实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纯洁党员队伍,促进广大党员在学院改革与发展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发展党员公示制的方法和基本要求

各党总支、党支部在工作中要严格操作程序,规范公示的内容、程序、时间、形式,确保发展党员公示制顺利进行。

(一)公示对象:经支委会讨论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预备期满,本人写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委会讨论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的中共预备党员。

(二)公示方式和时间:各党支部要针对本支部的特点,以实效性、广泛性和便于群众监督为原则进行公示。各党支部可利用橱窗、板报、张榜等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为10天。

(三)公示内容:拟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学习)部门及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训情况、是否政审、受奖惩情况。

预备期满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的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工作(学习)部门及职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或延长预备期的时间、预备党员期间受奖惩情况。

(四)公示程序:发展党员公示一般由党支部进行。支委会研究提出发展对象或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后,由支部及时将这些对象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党支部应组织党内外群众对公示对象进行评议。公示结果要及时报送党总支委员会。

(五)公示结果的处理:对公示对象的情况,无论有无问题,在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党支部大会上都应作出明确的说明。对公示中反映出的属公示对象的问题,党支部要指定专人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属党支部的问题,由党总支或党委组织部派人调查核实。问题查清后,如反映的问题失实,按有关程序及时发展或按期转正;如反映的问题属实,要根据问题的性质、轻重做出处理。对不完全具备或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发展对象,暂缓发展或坚决不予发展;对不完全具备或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按党章规定应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对群众反映的不按程序和违反党章规定发展党员的党支部,党委组织部或党总支要及时予以纠正,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处分。调查核实及处理的情况要向党员和群众公开,并形成书面材料报党总支或党委组织部。对因核实后有问题而作出不予发展、暂缓发展、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各党支部要针对不同情况,对症下药,认真做好思想工作,帮助他们改正缺点,要求他们按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或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六)公示格式和存档:公示的公告应按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格式(见附件)。公示情况登记表,若发展则存入本人党员档案,若暂缓发展,则放进入党申请材料中;属预备党员转正的,不管是否按期转正,均存入本人党员档案。

三、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公示制工作的领导

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发展党员公示制工作的领导,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从严治党,提高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要建立支部书记责任制。实行发展党员公示制,是贯彻落实党的从严治党方针的有益探索,各党支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支部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党委组织部、党总支将加强对各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并与纪检部门、学生工作部门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要抓好宣传工作。为使发展党员公示制工作进一步得到广大党内外群众的支持,各党支部要加大宣传力度。对公示的目的意义、公示的基本要求要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激发广大党内外群众的参与热情,同时处理好发展党员公示制工作与党员发展程序的关系,防止以公示取代发展党员工作的其他程序。四是抓好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党委组织部、党总支将继续抓好支部书记的培训,各党支部要加强对支委和一般党员的培训,使他们充分认识实行公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掌握发展党员公示制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程序,保证公示制工作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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