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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年度可回收物资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3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年度可回收物资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致各位供应商:

   我院拟对年度可回收物资项目进行市场调研,现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于2022年05月30日-06月02日进行报名参与本项目调研活动(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周末节假日除外)。

一、项目需求

1、上一年度可回收物资产生量

序号

可回收物资类别

单位

上一年度产生量

清运范围

1

塑料瓶(斤)

千克

31504

本部、板仓、残康院区

2

玻璃瓶(斤)

千克

68804

3

纸板(斤)

千克

79893.5

4

AB液桶(斤)

千克

19888.5

 

2、服务要求

2.1清运类别:输液废弃塑料瓶、玻璃瓶(包含青霉素小玻璃瓶)、药剂科废弃纸壳、废纸箱药房药品小纸盒、输液管外包装纸壳、废旧塑料、血透室A、B药剂塑料瓶等非医疗废物。如果出现上述约定范围外可回收废旧物资需要回收,以实际产生量按照市场价认质认价。

2.2医院提供固定回收点,由医院人员到各科室进行回收,在回收暂存点进行分类、毁形后由服务商负责外运处置,服务商向医院支付费用作为废旧物资收购费。

2.3回收频率:服务商提供车辆及运输人员到医院集中暂存点进行回收,回收频次不得低于每日1次,日产日清,如遇特殊情况接医院通知半小时到院清运。服务商如改变清运方式,需与医院方协商同意。如果未按回收要求及时间规定回收情况发生2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4院感要求:回收各环节必须满足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如有违反情况应及时改正;回收使用的塑料口袋由服务商自行提供,塑料口袋的使用须符合医院感染管理要求,如有违反情况应及时改正。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及需要递交的资料

1、具有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回收资质。

2、服务商须在四川省商务厅关于有能力回收未被污染输液瓶(袋)企业名单中。

3、参与调研提交资料:供应商报名表(见附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表(模板见附件),因疫情防控需要,进院商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电话:0813-2121038

位置: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楼二楼后勤保障科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2.05.30

年度可回收物资项目市场调研报价表.doc商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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