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医院OA办公系统  
医患互动  
联系我们  
专家坐诊时间表  
大安区人社局关于201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情况
发布时间:2016-06-24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根据大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安区人社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大安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的通知》(大人社发[2014]25号)文件精神,区人社局、发改局、财政局、卫生局、医保局组成联合考核小组,对各定点医疗机构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检查考核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   检查考核的基本情况

按照《大安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的要求,考核小组采取查、看、听、问等方式,对各定点医疗机构2015年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三项基本医保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考核。通过现场查门诊处方、出院病历、费用清单,询问住院病人,听取病人意见等形式,对58家定点医疗机构基础管理、执行政策、费用结算、服务质量、履行协议等25项指标进行了深入细致地检查。检查结果反映,大多数定点医疗机构十分重视医疗保险工作,能主动熟悉,宣传医保政策,认真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策规定,积极履行医疗服务协议,各项医保管理制度不断健全,基本做到了“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滥用抗生素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是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医保政策宣传、熟悉程度不够、少数定点医疗机构未更新医保政策,医保工作缺乏专人管理。二是“四合理”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未针对病情进行合理检查、合理施治,存在过度治疗的现象。甚至出现自立项目收费、多计费、重复收费、无医嘱收费、打包收费、收费无明细等不合理收费现象。三是入院指针把握不严格,个别民营医院、基层医疗将门诊治疗的医保病人收住院治疗。四是医疗行为不规范,特别是一些基层医院收住院病人不书写病历,延长病人住院时间,病历记载的入出院时间与清单不吻合,参保人员核实身份不到位,医疗费用清单不交付病人,疏于在院病人的管理。五是三级医疗机构存在住院费用超总额预付结算指标,住院费用控制不够合理等现象。

二、考核结果

考核小组依据《大安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结合现场评分、日常监督检查、日常医保业务开展情况,并结合市医保联合考核结果进行了综合评定,年度考核在90分以上的定点医疗机构为大安区区妇幼保健院等11家单位,在80-89分的为市五医院等42家单位,在70-79分的为自贡恒和医院等5家单位。区医保局要根据《大安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办法》对90分以下的相关单位按规定比例收取违约金。

三、工作要求

   各定点医疗机构务必高度重视医保及新农合工作,要以年度检查考核为契机,对照问题,及时研究,增添举措,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夯实基础,切实规范医保、新农合政策执行和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一是要加强政策宣传。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加强基本医保、新农合法规政策的学习,及时向参保、参合群众做好正面宣传解释及引导工作。二是要强化内部管理。各定点医疗机构应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医保政策,认真履行医保服务协议,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对年度考核中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要深入分析,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三是要合理控制医疗费用。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遵循“四合理”原则,加强住院费用控制,落实人员加大医疗服务行为内控力度,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优质的医疗服务,杜绝过度医疗,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四是要夯实基础管理。各乡镇医疗机构要加大对定点村卫生站的业务指导,培训力度,督促其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网络平台建设,熟悉新农合政策,完善门诊日志、处方及档案资料,为参合群众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


收藏   打印   关闭  
上一篇:
下一篇:
更多
最新动态
医院概况 | 新闻动态 | 专家坐诊 | 联系我们 | 院务公告 | 医院招聘
Copyright © 2006-2024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版权所有 备案号:蜀ICP备14003336号-1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尚义灏一支路42号 电话:0813-2100694(院办公室) 0813-2100427(人事科) 预约挂号电话:0813-2121048 0813-2121067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